亲宝小说>都市情感>吻一缕烟>第2章 两秒

  一路上郑铎一直回头和余初说话,余初显得兴致不高,后来干脆戴上降噪耳机,拿出一张单词表开始背单词。

  郑铎倒不生气,除了两人交情的缘故,还因为郑副处和余副局在工作上亲近,而余副局还没到四十二岁,前景看起来更好一些。

  余初和郑铎两个,加上今天相约的几人,都是郑铎从小就认识的伙伴。余初是前几年才搬过来的,因为郑铎的关系,或者说因为郑副处和余副局的关系,很快便也和小团体相熟了。

  余初和郑铎他们本来都在一所私立学校上学,但郑副处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要把郑铎转去公立的重点高中,还怂恿余副局一起。郑副处这是怕儿子在公立学校里闹事,想靠余初帮忙管一管郑铎。所以余初实际是被郑铎连累的,被一起转去单词与卷子的汪洋大海里,成为重点高中普通班里独树一帜的差生。

  余初坐在后座,装模作样拿着单词表,但心思当然不在单词上。他时不时偷瞟一眼前面,可那男人只是开车,对车内的一切都充耳不闻,像是真把自己当成了司机。

  余初只能对着他的椅背回想刚刚看到的样子:能让老班儿选择性失聪的英俊长相,画一样的气质,干净的短发,黑色的长风衣,油亮的棕色皮鞋。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好看的大人的样子。

  余初心里明镜一般,这男人不生郑铎的气,也不关心自己和郑铎聊什么,是因为他根本没把自己和郑铎当回事。不把小孩儿当回事,大人都这德性。

  这个大人是郑副处专门找来监督郑铎的。

  今天是郑铎生日,郑副处允许儿子呼朋唤友去庆祝,又怕儿子和朋友喝多了胡作非为,就找了个人来监督。

  余初讨厌郑副处身上的一些做派,也不认为他是个合格的家长,但不可否认,郑副处还是挺疼儿子的,特地找了一个“年轻人“,希望能和这群半大小子们玩儿到一块儿,别扫他们的兴。

  可郑副处不知道,二十多岁的大人对郑铎他们来说已经太老了。他更不知道郑铎已经高三,多了两节自习课,而他选中的这名年轻人竟然两头讨好,成了郑铎逃课的帮凶。

  余初不知郑铎是怎么收买的这个人,威逼?利诱?想不出他会吃哪一套。

  到了目的地,那男人又开始偏向郑副处,不放两个小的先下车,要带着他们一起去停车。

  郑铎不高兴了,说他:“你就那么听我爸的话啊?今天你可是我司机!”

  充当司机的人好似没听见,面不改色地打着方向盘往停车场拐。

  郑铎“啧”一声,准备说更难听的,被余初在椅背上踹了一脚。余初问他:“你喊肖凡他们了吗?”

  “嗯?”郑铎的火气被打断,转过头来问:“喊他们干嘛?”

  余初摘下耳机,挂到脖子上笑着说:“我就问问。”然后又同他说起别的。余初一直拉着郑铎说话,直到“司机”把车停好。

  “走吗?”“司机”熄了火,问右边,侧身的幅度比较大,像是同时问车里的两个人。

  郑铎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地看眼窗外,想起自己刚才正准备为停车的事发火来着,但似乎已经没了必要,一口气卡在了胸口,不知该上还是该下。

  余初又踹他椅背一脚,笑着说:“干嘛呀你,还不下车!你是不是想回学校做卷子去了?”

  郑铎一听“卷子”两个字就犯恶心,怕了似的摆摆手,赶紧下车了。

  余初自己却没动,看着前面那男人转过头来看向自己,眉心微微蹙着,像是有顶要紧的话要和自己说。

  比隔着教室那次对视近太多了,余初能在他眼里看到自己。

  心跳快起来,余初从紧张地等他道谢变成晃晃悠悠往他的眼睛里陷,但只陷了两秒就清醒过来,忙往外逃,又被那双薄嘴唇半路拦住。

  那双嘴唇的形状十分好看,颜色似乎比别人淡一些。余初自己照镜子时看到的嘴唇是新鲜的,在教室里看到的嘴唇也多是新鲜的,而酒桌上看见的嘴唇则多是绛紫的。

  眼前这双嘴唇薄薄的,颜色也浅淡的,却不是干瘪和苍白;它们沉默,但唇角深刻,让余初感到这双唇里蕴含着力量,因此十分想看它们履行嘴唇应尽的职责。

  然而那双唇只是略微抿了两下,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又转过去了。那男人下了车。

  余初是最后一个下来的,那人站在车边等着他。余初在想象里感觉到那男人的视线依次落到自己推开车门的手背、先迈出去的左脚、被左脚带出去的左腿……最后是脸颊、鼻梁、睫毛和嘴唇。

  他关上车门,那男人几乎同时摁了下车钥匙。身后的车门发出上锁的声响,让余初心里又是一颤,低头用手背碰了碰自己嘴唇,但更像是吻了自己手背一下。他把耳机重新罩回到耳朵上。

  郑铎在前面着急地催他们,那男人迈起大步往那边走,余初单肩背着书包,搓着鞋底跟在最后。

  他低着头,左右脚轮番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他知道自己刚刚又漏掉一段儿。现在回忆刚刚的那两秒,他只能想起那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当然是有形状的,似乎是不明显的双眼皮、似乎睫毛挺长,能确信的是眼神深沉,眼珠很黑很亮,眼睛下面有挺直的鼻梁。

  可当余初从那两秒的回忆里去看那双眼时,就看不到其他了,也看不到那双眼睛的形状了,尤其那对黝黑明亮的眼珠,在那两秒里变得无穷大,扑面罩过来,将整个世界、包括他自己,都包裹进去,并取而代之。

  在那两秒里,全世界都因那双既有形又无形的眼睛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余初感觉自己的生命被偷走了两秒。

  时间对于此时的余初而言是无尽的,他并不觉得丢了两秒是件多严重的事。

  他只是觉得惊讶。即使他清楚地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电影小说每天都在讲这个,可耳熟能详的东西第一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依然陌生得让他心慌。

  心慌,不是恐惧,更不是讨厌。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已经进了电梯,正在等他,那个男人伸着手臂替他挡着电梯门。郑铎已经等着急了,不住地催,而那男人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余初一改刚才的慢吞吞,突然小跑起来,书包在后面“啪啪”地拍打着他的屁股,耳机也沿着头发往下滑。余初一只手绕到后面按住书包,另一只手按住一直往下滑的耳机。

  经过那男人手臂时,他抬头向对方展开一个极为灿烂的笑脸:“谢谢!”那张始终游刃有余的脸上闪过一瞬不甚明显的错愕,然后朝余初笑回来。

  手臂移开,电梯门关上了。

  他们进了包间,和郑铎的朋友们汇合。朋友还叫了朋友,男男女女加起来有十多人,热闹无比。充当背景音的躁动的歌曲音量极大,强劲的节奏“咚咚”捶到人的耳膜和心脏上,屋里满是烟酒味儿。

  余初坐在人堆里,渐渐发现只有自己总忍不住去看那个男人,而对方并没有用特别的眼神看过来。他看自己,和看这屋里的其他人是一样的。

  这让余初十分意外,他刚刚才悟到这个男人并不把自己当回事,这会儿却又为他的忽视感到吃惊了,甚至有几分委屈。

  可能是因为来的路上他替对方解过围而对方还没道谢,可能是因为进电梯时对方冲他笑了一下,也可能是余初心底其实瞧不起郑铎的这帮朋友,习惯了和他们不一样。

  不仅是郑铎的这帮朋友,余初认为自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周围的人通常也这么认为。

  “与众不同”这个词,在余初看来是最好的褒义词。

  他看着这个屋子里的人纵声说笑、随意地调情,抽烟、喝酒、赌钱,自己和他们那么不一样,而那个男人竟然没有发现。那人被当做下人似的使唤,要给这群高中生洗牌、切歌、喊服务员,总有人弄洒饮料,也叫他来擦,他们对他像对仆人一样,他竟然看他们和看自己时是同样的神情——不在意!

  余初感觉自己掉进同龄人的沼泽里了,他身上那些引以为傲的个性,在这一瞬间全都泯灭在这个年龄段的共性里。

  他开始生那个男人的气了。

  拆礼物的时候,有人问:“余初送的什么?”

  郑铎亲热地搂住余初的脖子,“余初送的肯定是最特别的,你们谁的都比不了。”

  别人就更好奇了。

  郑铎已经有些醉醺醺的,没轻重地压着余初的肩膀:“余初答应我等高中上完了,我去哪儿,他就去哪儿!”

  立马有人问:“温哥华?”

  郑铎高兴地点头:“差不离就是温哥华了!”

  余初被他压得抬不起头,手脚并用地将他拨到一边,笑着说:“别忘了得先高考。”

  郑铎泄气地“唉”了一声。

  别人又问:“干嘛非得高考?”

  郑铎跟他们抱怨郑副处不可理喻的想法,余初的视线则穿过人缝,看到那男人总算逮到空闲,隐进墙角拿手机不停打字,像是在和人聊天。

  “哎?你说除了温哥华还有更好的地方吗?”他突然打断郑铎,笑着问。

  他们这些孩子多数都是去加拿大,要么温哥华,要么多伦多,似乎都差不多。

  “他不是上过大学吗?”余初一扬下巴,大伙都随着他的视线看向在墙角躲清静的人,“问问他?”

  终于有人想起来,问郑铎:“那谁啊?以前没见过,你爸单位的?”

  郑铎说:“不是我爸手下的。好像是他爸有个什么项目,求我爸办事来着……我也弄不清,反正我爸让他跟我一块儿过来,晚上还得让他送我回去。”

  余初一直竖着耳朵听着,终于听见郑铎说:“他叫什么谭什么来着——”郑铎绞尽脑汁想了两秒就放弃了,朝那边吼一嗓子:“嗨!你叫什么来着!”

  墙角的男人收起手机,朝光亮里走了几步,“叫我小谭就行了。”

  郑铎不耐烦地说:“我tm问你叫什么呢,神tm小谭。”

  “谭知静。”

  谭,知静。余初心里轻轻地晃动了一下,随即听到周围发出爆笑:“草!跟tm女生名似的!”有女生不乐意了,骂道:“女生名怎么了!sb!”

  余初脸上轰地热了,绕过几个脑袋去看谭知静,看到对方脸上依旧没有什么变化,见他们不再和他说话,便去了包间附带的洗手间。

  余初看着洗手间的门关上,心里一下子难受起来,既恨自己,也恨周围这些人。他拨开他们,躲到沙发角上去,再次用耳机把自己罩起来,这次真的开了音乐,把外面所有的噪音都盖住,谁都别打扰他。

  肩上被轻轻碰了一下,余初睁开眼,立马坐直了,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谭知静。

  谭知静弯腰看着他,音乐声太响,所以他的脸离得很近,对余初说了句话,余初什么都没听见。

  余初忙把耳机摘下来,噪音像游泳池的水那样灌了满耳,他在这嘈杂中听见谭知静又重复了一遍:“你找我?”

  余初下意识摇摇头。

  谭知静便直起身走了。之后两个小时里,余初就一直为刚才那一下摇头后悔。

  李琦的女朋友过来拉余初去跳舞,余初知道她以前喜欢过自己,就没有去。也有女孩儿去拉谭知静,余初很高兴看到谭知静也拒绝了。

  所有人都在唱歌、跳舞、喝酒,只除了他们两个。他们两人各占据一个安静的角落,像两个同类。

  过了一会儿,李琦过来找余初喝酒。抽烟喝酒家里是不管的,练一练酒量甚至能得到夸赞。余初和李琦干了一小杯白酒,李琦还想喝,但余初不想陪了,李琦就嚷嚷起来,说他不给面子,被郑铎他们拉走。

  余初委在沙发的角落里,看着闹哄哄的屋里,包间里讨厌的歌和耳机里喜欢的歌纠缠一起,让他感觉哪个都不属于他。

  也没人顾得上去烦谭知静了,于是谭知静拿着手机继续聊天,又只给余初一个侧脸。余初一直留意着他,看到他的眉头时而皱一下,在包间闪烁的采光下显得扑朔迷离。

  是谁在他那样冷淡的脸上引起这种变化呢?是谁能让这凡事都不在意的人感到心烦?

  这时谭知静的视线终于从手机上离开,像是盯屏幕久了,放松一下眼睛,缓缓扫视了一圈包间里的所有人,最后看到余初脸上。

  那目光隔了小半个房间摸过来,仿佛是有形的,让余初浑身一个激灵,沉闷了两个小时的心脏再次活跃起来。

  然而那视线依然是公事公办,并没有在他脸上多做停留,转瞬就离开了。

  余初又坐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绕到沙发后面,在躁动的音乐的掩护下走到谭知静身后。

  他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谭知静屏幕上支离破碎的信息:“别分手,好不好。我后悔了。求求你。我不想分了。”

  谭知静匀速地打着字:“好聚好散。”

  余初到后来都没法理解自己下一刻的举动,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哪种情绪支配着他,让他把手伸到谭知静身前,冷不丁将谭知静的手机抢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吻烟》写到第二章 就找到写它的乐趣了。

  以前就想,得写一个真正的“孩子”。星崽是被揠苗助长的孩子,乐乐是不需经过尼采所说的三变就能浑然天成的孩子,但他们都不是世俗中那种常见的孩子。

  余初是真的孩子,就如曾经的我自己那样,觉得自己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又好像什么都做不了,情绪激烈、爱憎分明、希望世界是由黑色和白色构成。余初身处成长的分水岭,像是站在一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身后是还没看透的童年,身前是还没看过的成人世界,他就站在那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朝两边摇晃。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所以这篇可能更适合以回望的眼光去看,就像杜拉斯老了以后重新写她人生的第一个故事。

  写余初写到第二章 ,就想起杜拉斯的《情人》,想起在高中的阅读课上,在学校的图书馆力找那本书,并且一定得是王道乾老师的译本,因为王小波说这个版本好。后来果然找到了,翻开,读完第一段,被惊艳得连呼吸都忘了,顺便对王小波的崇拜又翻了一番。

  因为写余初,突然想起这些,想起当初看《情人》时,看到女主人公和自己同龄,非常诧异,因为书里的“我”的很多想法是我从来都没有过,惊讶她怎么比我成熟那么多。这两天再翻开《情人》,发现书里的“我”是十五岁,才知道原来那天坐在学校图书馆里看《情人》的我才十五岁。没想到已经是那么多年以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