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异能>好好的男神怎么乱咬人>第44章 最喜欢的味道

  陆永乐一踏进家门,先把闫钧压到沙发上美美饱餐了一顿。

  他这回啃的不是手指,而是直接咬上了脖子的大动脉。其实闫钧这种腥风血雨里走出来的人,是不会轻易让人接近致命要害的。但无奈陆永乐目光灼灼地盯了一路,闫钧实在是被那双桃花眼闪得有点发燥,为了避免这个小血族再出什么缠人的招数,闫钧决定顺水推舟地给他咬了。

  不得不说的是,陆永乐虽然没返祖出血族的魅惑能力,但进食时候的姿势,还是很暧昧的。

  男人坐在沙发上,靠着靠背,陆永乐就跨坐在他身上。两人的身体几乎是完全贴着,闫钧甚至能感觉到青年的心跳。陆永乐扶着闫钧的肩膀,脑袋埋在对方的颈窝,发尾蹭过男人的脸颊,犹如小宠物过来蹭了蹭毛。

  在闫钧面前,返祖的血族不用费尽心机,不用遮遮掩掩。他大大方方地舔了舔,又大大方方地咬了下去。他甚至也不用担心喝得久一点会让人起疑,自得地一口一口吞咽着,真真是舒坦极了。

  闫钧默默坐在沙发上,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在他脖子上戳个洞,感觉上无异于取他性命。为了防止自己暴起掀开陆永乐,闫钧不得不拼命抑制自己的本能反应。

  陆永乐不知道自己差点落入命悬一线的境地中,他很放松,慢悠悠地地享用完了自己的大餐,舔了几下作为收尾,这才爬下男人的大腿。

  “好啦,不流血啦。”陆永乐抽了两张纸巾,塞给闫钧,“虽然我舔干净了,但你要擦擦吗?或者去浴室洗洗?”

  “不用。”以闫钧的经历,他倒是不在意这些。他看了一眼陆永乐,一伸手,至今就要擦到青年的嘴边:“嘴角还有血迹。”

  “唔?”陆永乐躲开了一下,然后自己伸出舌尖,在嘴角上轻轻舔了舔,“还有吗?”

  闫钧放下手:“……没了。”

  “哦。”陆永乐咂咂嘴,回味道,“闫哥,我总觉得你的血好香啊,是我的错觉吗?”

  闫钧还不知道陆血族用这套话说了多少人,理性回应:“是错觉。如果不是,那就是你的血脉影响你了。人饿的时候也会觉得食物特别香。”

  “不一样!”陆永乐振振有词,“闫哥的血是最特别的!好喝!喝完后感觉神清气爽!我第一次和闫哥的血的时候,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特别特别特别好喝!”

  闫钧听他的好话不要钱一样地往外倒,冷静指出:“但你之前两次的周期并不需要我。”

  “唔,因为好东西吃多了,就会不适应其他的嘛。”陆永乐舔舔嘴唇,“所以我要克制一点,不要这么经常找闫哥才行。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我本来就是你的临时血源,如果有必要,可以经常给你供血。”闫钧淡定回应,“半月一次200cc,对我来说并不是多大的事。”

  “真哒?”陆永乐一翻身,跪坐在沙发上面对男人,伸出小拇指,“是你和我约定的哦!我当真的哦!”

  “真的。”闫钧顿了顿,看着陆永乐一直举着的手,“怎么?”

  “拉勾呀!”桃花眼青年歪了歪脑袋,“我听说国内就是这么约定的呀。”

  闫钧沉默了两秒,最后还是抬起手,和陆永乐勾了一下。但这样还不够,陆永乐还勾着男人的小指头,用大拇指在对方的大拇指上盖了个章,这才算完了:“约定好了哦!如果以后约闫哥,闫哥没事的话,尽量不要拒绝我哦!”

  闫钧看着那双专注凝视着自己的桃花眼,缓缓道:“……好。”

  “嘿嘿。”陆永乐说着话,忽然开始拆手上的绷带,“其实今天我本来就想请假、然后打电话给闫哥的,因为我确实找不到进食的对象。现在也算是刚好啦……”

  闫钧一把抓住他拆绷带的手:“干什么?”

  陆永乐愣愣地看向男人:“啊,看看伤口。”

  闫钧捏着他的手不让他继续拆:“不是在医院才看过然后包扎起来的?现在急什么拆?至少等洗澡之后再拆开看看是不是进水了。”

  “但……哎,讲不清楚,我拆来给你看看就知道啦。”陆永乐讨好地笑了笑,然后挣挣男人的手。闫钧定定看他两秒,终于决定先放开手,看看情况。

  陆永乐一层层地拆开纱布,然后把手臂伸到男人面前:“你看!”

  闫钧一垂眼,就看到那个细长的伤口。

  男人眯了眯眼,回想着自己看过的伤口照片,得出一个结论:“伤口……愈合了?”

  “对呀!是闫哥的血的功劳哦!”陆永乐抻着手说道,“进食之后一天以内的状态会比较好,所以愈合能力也会加强一点点。不过闫哥的血好像特别棒,所以我就猜会不会愈合得更快,才拆开来看的。”

  闫钧看向他的眼睛:“结论是?”

  陆永乐嘿嘿一笑:“结论是,真的加强了哦!”

  闫钧若有所思。

  “或许是因为,我的血也流淌着异于常人的力量。”闫钧终于不再将陆永乐说的那些话当作单纯的恭维,他前后一串起来,缓缓道,“你所谓的‘口感好’,可能也是因为这种力量。或许含着力量的血液,就正好对得上血族的口感……”

  “那也不一定吧!”陆永乐放下手,说道,“血族应该也像普通人类一样,有各种口味的偏好啊。反正闫哥的血就很合我的胃口,我喜欢!”

  闫钧对他这种三番五次的“示好”,已经感觉有点麻痹,回了一句:“喜欢就好。”

  “啊,闫哥进门我都没给你倒杯水!”陆永乐猛然想起这件事,然后没等闫钧说不用,青年已经跳下沙发溜进厨房去了。

  三分钟后,闫钧一边喝着水,一边问:“今天的事,要报告你家里吗?”

  “啊,我是不太想,但公司那边或许会给爸爸打电话吧……”陆永乐有点茫然,“我要怎么和爸爸说啊?”

  闫钧喝水的动作一顿:“你问我?”

  “对啊。爸爸跟我说,要保护好自己,如果出事就说明我没办法照顾好自己,可能要被抓回家里。”陆永乐毫不在意地用受伤的手挠了挠脑袋,“啊……我只是看到灯笼里有闪光,没注意到里面有刀,要是注意到的话就尽量躲得更远一点啦……”

  “但你相当于救了一个人,不是没照顾好自己,而是很好地照顾了别人。”闫钧的话语没什么技巧,但正因为这种直接到有点苍白的话语,令人会觉得更令人信服,“但你下次再做这种事的时候,确实应该更尽力地远离危险,不管你是否看清楚了危险的东西。”

  陆永乐有点苦恼:“但是,其实我也已经尽力了……”

  “……你需要加强锻炼。”闫钧淡淡道,“增加身体的敏捷度,加快反应速度,就不会那么容易被伤到。”

  “我已经很努力在健身啦,但是要达到闫哥的标准,很困难吧。”陆永乐看向茶几上的长刀,将其连着刀鞘一起抱起来,“比如这个刀,我拿起来就觉得很重。要想像闫哥这样轻松使用它,那就需要长年累月的很多练习,可能我都没办法估计别的事了。而且更有可能的是,就算我练到死,也很难达到闫哥的水平。毕竟术业有专攻,天赋也不同嘛。”

  闫钧看着青年将自己的长刀抱在怀里,放下水杯:“……也对。”

  陆永乐就算血族血脉返祖,在其他方面也并不比一般人异常许多。要他达到闫钧的水平……确实比较困难。而要他达到闫钧标准里的“敏捷、快速”,那花的功夫,只怕就顾不上演艺圈的事了。

  闫钧喝完水,看陆永乐的伤口愈合状态良好,人看起来也没什么事,于是道:“那我走了?我会叫人关注调查结果的,知道了就和你说。”

  “好。”陆永乐抱着长刀站起来,跟着闫钧到了门口,然后把长刀双手奉上,“谢谢闫哥,桂花酿还没喝,能我忙完这一轮咱们一起喝呀。”

  “好。”闫钧接过长刀,刀上还保留着青年的体温。目光再回到青年身上时,不知道为什么,闫钧忽地就想起小时候在家里看到的一幕。

  父亲要出门处理任务的时候的时候,母亲就跟到门口,把父亲的刀递给他。夫妻两人道别,母亲还要说一两句注意安全的话。

  正想着呢,陆永乐忽然就背着手站在门口望着闫钧,弯了弯桃花眼:“闫哥要我以后小心,那闫哥自己出任务的时候也要注意安全哦!”

  闫钧愣了一下。

  “……好。”闫钧抓着长刀的手指不自觉地摩挲了一下,而后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我会保护好你的临时血源的。”

  “嘿嘿。”陆永乐笑盈盈道,“被闫哥猜到我的真实意图啦!”

  闫钧又扫了一眼他左臂上的伤口:“你的伤口,还是要擦点药。就算不包扎,洗澡的时候也要记得先包上。”

  “好,我记住啦。”陆永乐看闫钧要走了,又挥挥手,“闫哥拜拜,路上小心!”

  “再见。”

  闫钧一点头,揣着刀出了门。

  【作者有话说:陆永乐:闫哥最好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