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其它小说>然哥>第三十三章

  提出晚上和沈寻一同跑步前,乐然忐忑不安地做了一周思想建设。

  想应该怎么提出来,想沈寻如果不愿意会不会很尴尬,又想是不是有些突兀,还想会不会耽误沈寻晚上的正事。

  相处半年,沈寻没有女朋友他是知道的,但没有女朋友并不意味着沈寻下班后的时间就该交由他来安排。

  沈寻有朋友,晚上也许会和一帮兄弟去喝酒,也可能只想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看看电视上上网,没有义务和他一起锻炼身体。

  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并非如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什么锻炼身体,他只是“处心积虑”地想了一个下班后也黏着沈寻的理由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发现对自己来讲,沈寻似乎与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想接近沈寻,看到沈寻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沈寻笑的时候很帅,不笑也很帅。

  沈寻认真思索案子的样子很好看,平时插科打诨也不赖。

  他喜欢看着沈寻,尤其是忙案子忙得特别累的时候。

  似乎只要正大光明地看上一眼,疲惫就会尽数消失。

  就像被奶了一口似的。

  在部队时也有关系很好的兄弟,“那件事”发生前,他可以拍着胸脯说喜欢队上的每个人。

  但对沈寻的喜欢不太一样。

  若非要形容,沈寻在他心里有点像在福利院里喜欢过的一个小姑娘。

  那年他14岁,小姑娘才8岁,漂亮得很,成天跟在他身后喊“乐乐哥哥”。

  快乐的乐。

  他几乎将自己能搞到手的所有零食都给小姑娘了——尽管福利院一年到头也发不了几回零食,小姑娘嘟着嘴亲他,说“乐乐哥哥,长大之后我嫁给你吧”。

  他开心得觉都睡不着。

  可是,他的小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被好人家领养走时,小姑娘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俩的“婚约”,满脸喜气地对他挥手,喊道:“乐乐哥哥,我走啦!再见!”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漂亮的小姑娘。

  而如今在沈寻身上,他竟然再次察觉到了“喜欢”的心情。

  沈寻第一次清早跑来给他送蜂蜜水时,他欢喜了一天,晚上回宿舍后书也不想看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满脑子都是沈寻温柔的笑。

  他无法抑制地想,沈寻现在在干什么呢?一个人待在家里,还是和朋友在外面玩?

  一想到沈寻可能被一群朋友围着,他就有些不舒服。

  “晚上一起锻炼”的念头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第二天,他偷偷摸摸跑去沈寻家附近,靠着手机导航挨个找健身房,哪想合适的健身房没找到,设施齐备的运动场却发现了一个。

  “锻炼身体”这理由挺好的,他绕着运动场转了一圈,忍不住埋头傻笑一声。

  沈寻没想到乐然会提出一起锻炼的建议,当即愣了一下,片刻后十分干脆地答道:“好啊,我晚上没事,正好练练体能。”

  身为观察力十分敏锐的刑警,他几乎能确定,乐然对他是有好感的。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急于表白,而是计划着将这好感再酿上几分。

  感情的事急不得,何况凡事都有个万一。

  万一乐然的好感是清清白白的友情呢?

  从这天起,两人开始相约跑步。

  各怀心思得倒也相得益彰。

  乐然是特种兵的底子,在部队上跑10公里负重越野就跟日常吃饭似的,如今在平坦的塑胶跑道上轻装上阵,脚上就像长了翅膀,走路带风,跑步刮风。

  沈寻科班出身,念大学那会儿也是按军队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毕业这么多年,他当的是刑警又不是特警,体能早退步了,别说10公里,5公里都难以跟上乐然的速度。

  好在乐然倒也没拼了命地跑,他什么速度,乐然就什么速度,甚至有时会故意落在他后面,再得意洋洋地一阵风冲过,又停在前方转身对他笑,偶尔喊一句“沈队跟上”,大部分时候却是笑而不语。

  特别得瑟的那种。

  他太清楚这种心态了。

  谁都有在在意的人面前显摆的时候,他在乐然这么大时也没少干这种蠢兮兮的事,当时以为自己隐藏得特别好,年纪上去后才察觉到……

  太他妈明显了。

  所以乐然站在前方貌似“深沉”地看着他笑时,他心里是很有满足感的。

  如果不是身边正好有一对情侣做着类似蠢事的话。

  扎着马尾的女孩儿快跑不动了,一边喘气一边艰难挪步子,陪着他的男孩儿体能还相当充沛,在她身边倒退着跑,有时逗她两句,有时像乐然一样跑出老远,又转身喊“宝宝跟上”。

  “宝宝”和“沈队”虽是完全不同的词,放在相同的情形下,却让沈寻额角抽了一下。

  敢情在乐然心里,他和那跑不动的女孩儿是同一人设,而乐然自己却是牛逼得不行的“男朋友”。

  真他妈反了……

  他已是一身汗水,见乐然在自己前方几米处优哉游哉地跑,顿时心一横,加快步子,想要抢过“男朋友”的标签,哪知乐然就像脑袋后长了眼睛似的,头都没回就往前一冲,轻而易举将他甩得老远。

  他嘴角也抽了一下。

  乐然在弯道处停下来,竟然还冲他勾了勾手指,就差说出“来追我呀”了。

  他站在原地深呼吸一口,拿出在公安大学时与昭凡互怼的劲头发足狂奔,一圈跑下来非但没追上乐然,倒累得天旋地转,躺在跑道上不想起来。

  乐然蹲在他身边,完全不见疲态,嘴上虽然没笑,但眸底的得瑟一览无余。

  他暗自叹息,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

  乐然凑近了一点,撑着脸颊问:“沈队,还跑吗?”

  他心里骂娘,却伸出右手道:“拉我起来。”

  汗津津的手掌贴在一起,谁也没嫌脏。

  乐然一个用力将他拉起来,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就听见烦人的小情侣又在一旁逼逼叨。

  “拉我起来!”

  “你求我啊。”

  “……”

  “不求不拉。”

  “求,求求你。”

  “乖!”

  他险些骂出“操”,瞄乐然一眼,居然正好看到乐然得意地挑了挑眉。

  他捂住额头,借以遮住白眼,强行豁达地想:没事,小孩儿都这样。

  每天跑完,他都想开车送乐然回去,但乐然不肯,非要挤公交车。

  他知道,乐然是觉得自己浑身是汗,怕弄臭他的车。

  他也不坚持,善解人意地照顾乐小孩儿迟来的中二心,不过会要求人家到宿舍后发一条汇报平安的微信。

  如此一来,就算已经各回各家了,还可以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几句。

  他其实有些好奇——乐然为什么对“晚上去运动场跑步”这种事完全没有任何奇怪的反应。

  亲生母亲晚上跑步时被人强暴,继而自杀,父亲发疯,将他打得遍体鳞伤,他为什么丝毫不介怀?

  沈寻想不明白,更没法问。

  有一次,运动场上有三个混混儿将一名慢跑的姑娘围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找茬。他正想过去扯开混混儿,乐然已经先一步冲去,气势汹汹地将姑娘拦在身后。

  混混儿都是欺弱畏强的主儿,瞅了乐然几眼,十分识相地落荒而逃。

  沈寻本以为他会触景生情,说出一些当年的事,他却似乎根本没有想到幼年的遭遇,还高兴地抬着眉,自夸般地说:“沈队,我刚才是不是很帅。”

  沈寻不由得怀疑严啸是不是弄错了。

  也许乐然只是普通的孤儿?

  为此,他还特意找人查过章勇,将章勇最近的行踪摸得清清楚楚。

  然而章勇的档案里明确记录着强暴妇女一案,受害者确系乐然的母亲。

  他去章勇目前打工的工地看过,那人50岁,看起来却已经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了,走路有些跛,也许是在监狱里被人给打的,也许是工作时被什么给砸的。

  可怜,却完全不值得同情。

  他十指收紧,眸光冷漠而危险。

  只要一想到这人给乐然带来的伤害,他甚至有将其杀而快之的念头。

  好在乐然并不知道章勇的近况,而章勇打工和居住的地方也与他们相隔十几公里。

  他想,要不就算了吧,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重要的是未来。

  然而不巧的是,一次跑步之后,他与乐然刚从运动场出来,就遇上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章勇。

  那一瞬间,他几乎能够感觉到头发正根根抓紧。

  章勇穿着一件满是汗渍的廉价背心,背着一个打着补丁的背包,脚上的凉鞋已经很旧了,差不多再穿几天就会彻底报废。

  运动场外的路不宽,周围全是卖宵夜的小贩。与章勇擦肩而过时,他本能地将乐然往身边推了推。

  乐然还转过头来喊:“沈队,你推我干嘛?”

  显然,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走过的落魄男人就是强暴过自己母亲的罪人。

  沈寻松了口气,再次回头时已经看不到章勇的身影。

  日子有条不紊地过着,转眼夏天已经走到尽头。

  秋初的一天,一起命案报到市局,被害人是名工地民工,50岁,早上被发现死于垃圾堆边,致命伤是罕见的枪伤。

  拿到死者资料的一刻,沈寻神情一僵,凉意从背脊升起,令他毫无征兆地猛然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