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其它小说>缉毒警是他男朋友[强强] [参赛作品]>第44章 “复活”的付南风1

  高修旸来了北去夜总会这么多次,都不知道舞池后面有一道暗门。吧台上有一瓶特殊的红酒,那不是真品,只是一个外观做成红酒瓶的按钮。

  单秋易按了瓶口,舞池后面的暗门打开,一件装潢高档的大会议室,出现在高修旸面前。

  “来吧高警官,给我们讲讲禁毒支队的套路。”

  距高修旸被禁毒支队正式除名,过去一个星期。上周他去越城公安局办退队手续,当天一大队的人都外出查案,只有眼镜男一人在。

  眼镜男自始至终没跟高修旸说一句话,等高修旸收拾完自己的事情离开办公室,眼镜男也不知是不是跟朱开旭学了一句北京话说:“您走好啊。”

  高修旸这一走,直直扎到了单秋易这边。

  北去夜总会私下散播毒品已不是秘密,只是因为骤雨计划,对这里的调查全部叫停。单秋易只是稍微把目前北去夜总会走私制毒的情况说了一些,高修旸已经频频咂舌。

  单秋易手下散毒的数量不多,且每次都由接头人单个贩卖。也就是说,北去夜总会并不贩卖大批毒品,他们把走私的毒品分成小份,极其小心地单独卖出。每个接头人只负责一或两个买家,为防止独大,接头人的身份和贩毒数量都严格控制。

  “就如你所看到的高警官。”单秋易毫不避讳,依然称呼高修旸“警官”。

  “我们的量很小,使用接头人也是为了确保安全,关键时刻找人替罪,警方永远查不到我们头上。但这么小的量想挣钱很难,每次出动都会被禁毒支队盯梢。”

  单秋易坐在大会议室里,摇着杯中的酒道:“尤其是你们一大队,简直是无孔不入的狗仔。透露一下吧高修旸,怎么在散毒的时候甩掉那些人?”

  高修旸拉过椅子,他面前是几个雅痞的小年轻,还有得意洋洋的单秋易。他那头乱发已经不在,归顺北去夜总会的第二天,他就去剪了头发,并且把头发挑染成暗红色的,就是那种平时看不出颜色,在阳光照射下是酒红的发色。

  很好看,是单秋易看见他那头红发的第一句评价。

  “我们缉毒警上班不穿警服,平时都是便装,为了藏在人群中混淆视听。有时候为了盯人,还会扮成各行各业的人,比如小商小贩、外卖、快递等等。”高修旸似乎从没这么兴致勃勃地,聊过禁毒支队内部的事情。

  “我们行动时有通讯装备,相互报告情况。你们也知道,抓毒贩必须人赃并获,否则很可能无罪释放,我们只能等嫌犯交易的关键时刻出动,卖方和买方同时捕获。”

  单秋易若有所思地听着高修旸的讲述。

  “我们行动时为了防止通讯被窃听,每个人都有代号,每个警员行动时也只叫代号。”

  高修旸迟疑了一下,望着单秋易严厉又寻衅的眼神,终于下了决心。高修旸知道他说出接下来的这番话,算是彻底跟禁毒支队说“再见”了。

  “比如我以前所在的一队,一队五个组员,年纪最小的戴兴宁,代号和平,眼镜男,代号骚男,一个东北小伙,代号乱炖。再比如我们队的队长朱开旭……代号猪脚姜。”

  几个小跟班嘻嘻哈哈地笑了,这种代号可真不配禁毒支队的风格。

  “那你呢高修旸,你的代号什么?”

  比起朱开旭,单秋易对高修旸的代号更感兴趣。


  高修旸刚入队时,时任禁毒支队的总队长唐毅礼让新人给自己起代号,高修旸在听到朱开旭报出“猪脚姜”这个代号时,心里想的是,好怀念啊。

  他那会儿已是消极怠工,哪有心思想花名,轮到自己上报时,毫不犹豫地说了上学时的外号。

  “——悠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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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开旭连着三天没有回家。自从高修旸离队,一大队人手不够,紧接着柯木佛一带散毒趋势增加,唐毅礼让他们避开重点的北去夜总会,调查有没有其他人趁乱贩卖毒品。

  朱开旭明白唐毅礼的心思,可是一大队的其他人并不懂,越不让他们调查,他们越好奇,越好奇,越是拼了命地想一探究竟。

  有一次戴兴宁和东北小伙找好了线人,集体盯梢一个北去夜总会的酒保。深夜他们两人跟着酒保在地下赌场待了三个小时,酒保赌输了钱急急往后门走,戴兴宁意识到他是要去见买家了。酒保蹿得很快,戴兴宁和东北小伙赶到后门时,已不见那人踪影。

  等他们再回到赌场正门,酒保煞有介事地抽着烟等在一辆黑车边上,看见他们狼狈地跑回来,扔了烟头挑眉笑笑,上了副驾驶。

  黑车故意朝东北小伙驶来,他用东北话骂了一句,站在他身侧的戴兴宁呆若木鸡。

  “你咋了,哎哟这样就吓傻了?”

  “你看见了吗……”戴兴宁指着离开的车紧张地问。

  “看见啥?”

  “开车的人——是高修旸。”

  第二天一上班,戴兴宁就把这件事报告给朱开旭。朱队长这几天焦头烂额,沉着嗓子说:“不是说了不让你们去查北去夜总会吗!”

  “现在不是北去夜总会的问题,是高警官,是他也牵扯到这件事里。”

  戴兴宁情绪有些激动,朱开旭更是心烦,站起身指着他说:

  “戴兴宁警员,请你记住,第一,高修旸被警队除名,他不配再用‘警官’称呼。第二,上面不让查北去夜总会就是有上面的考量,你上警校时应该有人教过你‘服从命令’四个字吧,还用我再重复吗?”

  “可高警……高修旸他……”

  “你除了回答我‘收到明白’,其它什么我都不想听。再叫一声‘高警官’你就别查案了,抄入队守则去吧,一千遍!”

  朱开旭好像一惩罚人就爱用抄书、抄纪律手册的方法,而且遍数永远是一千遍。

  戴兴宁从没见过这么较真的自家队长。朱开旭长得年轻,平时也不严肃,偶尔笑闹间只觉他跟大伙都是同龄人,这会儿脾气一出,戴兴宁才意识到,朱开旭到底是上司,到底是一队的队长。

  戴兴宁跟朱开旭不一样,他还年轻。能劝说高修旸去警校任职这件事,他不知有多高兴、多自豪,可新官上任第一天,高修旸就伤了学生、停了职。才几天不见,等戴兴宁查完案子再回警队,就听说高修旸贩毒被抓,进了监狱。

  他知道高修旸和朱开旭关系好,去求朱队长出面再查。可朱开旭摆摆手说,兴宁你太年轻,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以为高修旸只是外表腐烂,你以为他的消极颓废只是伪装,可装着装着,他的心烂没烂,我们早就看不清了。

  戴兴宁不理这些,他去监狱想见高修旸,得到的结果是他没有探视权限。

  戴兴宁听说抓高修旸回来的是二队的队长纪还彬,他就又硬着头皮去找这位新队长,可纪还彬说,年轻人,如果我是你,这个节骨眼上,能离他多远是多远。

  戴兴宁愤愤不平地上了几天班,从外面查案回来,突然又得知高修旸被放了,理由是他家里的毒品是对门邻居的。

  小年轻简直觉得这事情太“不可思议”了,下班后直奔高修旸体育西路的住所,敲了一刻钟的门,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高修旸都没回来。

  他心目中神样的师哥,在离开禁毒支队的最后一刻对他说,兴宁你跟着朱队长好好干,于是小年轻就拼了命、堵着气地查案、破案。结果他谨慎小心,以为抓到了毒贩的狐狸尾巴,却不想当头一棒,他的偶像大摇大摆地开着车,接毒贩从他身边离开。

  这逗比的剧情,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会涉及剧透,但我还是得说,请大家相信我方自己人⊙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