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如何迅速成为主角GL(快穿)>第290章 和亲公主(完) ◇

  ◎你是这个灰蒙蒙的世界里,唯一的闪光。◎

  夜幕才刚刚降临,露天的篝火就已经点起来了。

  湖泊旁边就是一座山,柴火都是牧民们从山里捡拾来的。冬天刚刚过去,虽然有许多草木在春风中复苏,但也有一些永远地留在上一个冬天,在漫长的寒冷之中失去水分,晾成干柴,正好成全了这一场难得的盛会。

  在这个冬天已经过去的时刻,牧民们终于不再吝惜。

  火堆有一栋房子那么高,窜起来的火苗又有一层楼那么高,整片大地都被这火光照亮,离着几米远就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热意。

  人们穿着节日里才穿的盛装,贡献出家中最好的食物,聚集在火堆边,说笑、歌唱、即兴舞蹈。

  这样的晚会,是没有人主持的,每个人都能尽情地享乐。

  饱餐之后,性格活泼的年轻人们开始跳舞,时不时地伸手从火堆边拉出一个人,让对方也加入他们的队伍。这样的群体舞蹈,动作并不复杂,只要节奏划一,不管怎么跳都是好看的。

  巫洛阳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投以欣赏的目光。

  她喝了一点酒。

  大概是冬天饮酒取暖的后遗症,她开始跟草原上的牧民们一样,喜欢上了烈酒入喉的滋味。大碗的酒,配上大块烤肉,就像这个性情浓烈张扬的民族,热情与开朗是他们的天性,来自于辛劳却自由的放牧生活。

  其实今天喝得并不多,但身处在这样的场合里,气氛似乎也是能够醉人的,巫洛阳看着看着,眼神逐渐变得迷离。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且歌且舞,来到了她面前。

  场内的歌舞都因此而停滞了一瞬。

  想上前邀请巫洛阳的人,当然不是一个两个。不过,从一开始,她跟周围的人之间就有一种距离感,让他们不敢造次。何况现在,她又已经实际掌控了整个部落。

  不过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大王会下场与民同乐,于是很快,众人便又鼓噪起来,用歌舞给元宝灿壮大声势。

  元宝灿,当然是她,除了她,还有谁会狗胆包天,想把巫洛阳也拉下去跳那种幼稚的舞?

  然而,当那只手伸到面前时,巫洛阳抬起头,对上她被火光映得热烈而明亮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抬起手,回应了她。

  元宝灿立刻灿烂地笑了起来——巫洛阳望着她,忽然晃了一下神,心想她这个名字取得确实很合适,除了她,还有谁能配得上这个灿字?

  不过下一瞬,她就顾不上脑海里这些杂七杂八的念头了。

  因为元宝灿一把将她拉起来,一手扶着她的肩,一手揽着她的腰,带着她转了好几个圈,回到了人群里。

  巫洛阳虽然晕乎乎的,但是这舞蹈的难度实在不高,她没费什么力气,就融入了其中。

  踢、踏、抬腿、旋转——

  在这简单的动作之中,那些烦扰人的复杂的现实,似乎也逐渐远去,让人完全沉溺在此刻的欢乐之中,如同做了一个短暂却快活的梦。

  到气氛最浓烈的时候,就是属于一对对新人们的时间了。

  他们在长生天的见证下,在巫洛阳这个部落的掌管者面前,在所有部落子民的注视之中,向彼此宣誓,结成夫妻,患难与共。

  巫洛阳将准备好的礼物赠与他们,目送年轻人们被庆贺的人群包围。

  垂在身侧的手忽然一紧,被人握住了。

  巫洛阳转头看去,便见元宝灿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身边,也正在看她。

  她想要什么,巫洛阳很清楚。但是巫洛阳更知道,以她们此刻的身份,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一刻,对上元宝灿那双灿烂不再的眼睛,不知为何,她又很不愿意令对方失望。

  也许是酒精麻痹了她的神经,也许是今夜的气氛实在太好,巫洛阳反握住元宝灿的手,目光明亮地看着她,问,“走吗?”

  短短两个字,自然很难表达出她全部的意思,但是元宝灿毫不犹豫地点头,“好。”

  巫洛阳笑了起来。

  她又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篝火晚会。这场盛会通常都闹到很晚,一直到捡拾来的柴火都烧完了,场中的火堆逐渐变小、熄灭,众人才会收拾东西,各自回帐篷里去。

  到那个时候,他们应该就会发现她和元宝灿不见了吧?

  但是,那又如何?

  巫洛阳握紧元宝灿的手,拉着她悄悄退出人群,远离了篝火和喧嚣。

  到这里,她的脚步终于踌躇了一下,因为她实际上也没有想好要去哪里,只不过凭着一股冲动,带着人跑出来而已。

  元宝灿几乎是立刻就注意到了这一点迟疑,她两步走到前面,从巫洛阳手中接过了掌控权,对她说,“往这边走,我知道一个好地方。”

  巫洛阳闻言,忍不住笑,“你的好地方怎么那么多?”

  元宝灿自己也笑了起来,有些感慨地说,“因为我小的时候,很不合群,总是自己一个人往外跑,当然就知道了很多安静又让人舒服的地方。”

  巫洛阳想了想,在草原待了这么久,似乎确实没有听过元宝灿小时候的事。

  人们都说,她十岁之后开始崭露头角,成为了各种盛典和大会上最亮眼的存在,也受到两代狼罕王的看重。

  可是,十岁之前呢?

  没有任何人知道,就像是原本没有这个人,突然有一天就冒出来了。

  但那当然不可能。

  巫洛阳不由往元宝灿身边靠了靠,不再牵着她的手,而是改为挽住她的胳膊。她没有问过去的事,因为对元宝灿而言,那必然不会是什么值得纪念的经历。巫洛阳只是想用这个动作安慰她。

  她不问,元宝灿反而想说了。

  “我的母亲,是一个女奴。”她说,“草原上的贵族,娶的妻子往往也是出身大贵族之家。所以他们不会承认地位低下的女奴所生的孩子。奴隶生下的孩子,不论父亲是谁,依旧是奴隶。”

  那个女奴究竟出身于哪一个部落,已经不可考了——是的,草原上不仅有汉人奴隶,各部之间也会抓对方的人充当干活的奴隶,战败的部落,也大都会成为战胜方的奴隶。像元宝灿的生母这样来历不明的奴隶,为数不少。

  总之,这个女人既不温柔,也不美丽,只是在狼罕王元天雄酒醉时正好在旁边侍奉。那之前她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那之后她的生活也没有任何改变,只是多了一个孩子。

  她死得很早。

  应该说,奴隶们大都活不长。

  虽然她给予元宝灿的庇护并不多,但至少有一口饭吃,就能分给孩子半口。她死之后,元宝灿的日子自然就很难过了。她所经历的那一切,用几句话是很难概括出来的。

  总之,她艰难地长到十岁,在奴隶之中,这就算是能干活的劳动力了,需要承担繁重的工作。

  为了避免这种命运,元宝灿选择了铤而走险。

  她是狼罕王的孩子,这在本部并不是什么秘密,就连王后也是知情的。

  狼罕部的贵族们不会承认一个奴隶生下的孩子,除非这个孩子格外出色——就像他们会将那些在战斗中表现出众的平民出身的年轻人为义子一样,只要足够有用,出身就不会再是污点。

  所以,在那一年的狩猎之中,元宝灿用自制的武器,成功搏杀了一头幼狼。

  草原民族崇拜狼,更崇拜能够杀死狼的英雄。

  虽然只是一头幼狼,但是元宝灿也只是个刚满十岁的孩子啊!这件事震惊了所有狼罕部的人,也让他们第一次正眼去看她。

  那之后,在奴隶群中长大的无名的小女孩,得到了她的姓名——元宝灿。

  她成了狼罕王承认的女儿,甚至经常被他带在身边炫耀。她开始读书识字、锤炼武艺,接受贵族体系的教育,并在本部的军队之中接受严格的训练。

  但是,元宝灿注定不可能长成一个标准的贵族了。幼年的生活在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印痕,而过人的天资又让她在读了足够多的书之后,逐渐看清了统治者的真面目。

  贪婪的掠夺、残酷的剥削,这就是草原上永不落幕的故事。

  草原是如此,满纸仁义道德的南朝似乎也没什么不一样。翻开他们的史书,上面只给帝王将相做传,那些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受辱的,死亡的,连一个字都没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元宝灿心底突然有了一个念头——她想毁掉这一切。

  既然有些人生来就只能受苦,既然站在上面掌控一切的人看不到这些苦难,只知道横征暴敛、剥削折磨,既然这个世界从很久以前就是如此,看起来以后也不会有任何变化,那何不直接将它毁掉呢?

  只有在死亡面前,每个人才是平等的。

  元宝灿为此制定了一个行之有效的计划,第一步,当然是杀死她那个格外残暴、格外冷酷无情的兄长,夺取整个狼罕部的掌控权。

  然后,她遇到了巫洛阳。

  ……

  “到了。”元宝灿停止了自己的讲述。

  巫洛阳正沉浸在她的故事之中,闻言循着她的视线往前看去,便看到了一片此生仅见的美景。

  这一晚是有月亮的。

  只是营地的篝火太过明亮,遮挡了月光。但是此刻,明亮皎洁的月光照在前方的湖泊上,月色与水波交相辉映,照亮了四周的树影山色,形成了一幅绝美的构图。

  “真美。”巫洛阳忍不住轻声感叹,“我知道白天的湖泊已经很美了,但我没想到,月色下会是这样的——”

  这样的清幽,这样的宁谧,但与此同时,又有一种无声的震撼。

  自然之美,无论雄浑壮阔还是幽微婉约,永远都胜过人工雕琢无数。

  “是啊,真美。”元宝灿说,但她看的却是巫洛阳,“洛阳,我最近才发现,在月光下看这座湖,很像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巫洛阳有些疑惑,回过头去看她。

  “是的。”元宝灿抬手轻触了一下她的眼睫,“是我见过最好看的。”

  巫洛阳忍不住眨了眨眼,笑道,“会不会太夸张了?”

  “当然不。”元宝灿说,“你这样说,是因为你看不到自己的眼睛,不过,我能看见就够了。”

  她牵着巫洛阳的手,带着她在旁边的草地上坐下。

  这是一片坡地,抬头可以看见高空中的明月,低头可以欣赏月下的湖泊。巫洛阳坐了一会儿,又躺了下来。这个姿势要舒服得多,而且还能闻到一种新鲜的青草的味道,让她酒后慵懒的神经彻底松弛下来。

  “我就知道。”她忽然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想骗我对元子武动手吧?”

  元宝灿同样躺在她身边,闻言笑了起来,“没骗到你,最后还是我自己动手了。”

  话说到这里,巫洛阳忽然好奇起来,“你那时候,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是你对我用了美人计吗?”

  “就是成功了,我才觉得奇怪。”巫洛阳说,“我当时还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我现在知道了,所以就更不理解了,你怎么会中计呢?”

  如果只是一个王帐长大的公主,天真单纯,对于远道而来的客人怀着好奇心,又惊讶于她的美丽,被她蛊惑,是很正常的。

  可元宝灿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嗯……”元宝灿沉吟了一下,“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不过我很庆幸,那时候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这个在她计划之外的汉家公主,温柔、美丽、聪明、柔弱,与元宝灿此生所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

  但很快,元宝灿就意识到,温柔美丽也好,柔弱可人也罢,都只是巫洛阳披上的一层伪装。

  她在巫洛阳身上嗅到了同类的味道。

  事实也确实如此。

  她们都有着看起来应该很高贵的出身,却各有各的尴尬处,于是在成长过程中,能够看到更多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她们都足够聪明,才能在绝境之中找到那唯一的出路。

  元宝灿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在这个她觉得已经彻底没救了的世界上,忽然有了一个值得她留恋的人。

  一开始,元宝灿只是想给她一点时间。既然这一切最终会被毁掉,在那之前,用来取悦巫洛阳,又有什么问题呢?

  但是渐渐的,她开始在巫洛阳身上看到另一种可能。

  这是巫洛阳唯一和她不一样的地方。她看到这个世界如此糟糕,想的是一把火烧掉,彻底毁灭。巫洛阳却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去改变它、挽救它。

  也许是飞蛾扑火,也许是螳臂当车……

  总之,巫洛阳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难题,但她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多么愚蠢的选择。

  但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成为这个灰蒙蒙的世界里,唯一的闪光。

  于是元宝灿自己似乎也被她感染了,情不自禁地想去做点什么。她告诉自己,我只是想证明她是错的。可是在内心深处,她又比任何人都更希望巫洛阳能够成功。

  ——希望自己如今所沐浴的这一束光,能够照到那些已经对痛苦感到麻木的人身上。

  “你看。”她伸手指向天空,“月亮旁边有一颗星星。”

  “嗯?”巫洛阳不明白话题怎么突然跳到这上面来。

  不过,她顺着元宝灿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了一颗明亮的星星。说起来,草原的星星似乎也比中原的更大更亮,仿佛连天空都因此而被坠得低了下来。

  当然,也可能是没有了高高的宫墙阻隔,她的视野变得更宽了,才会有这样的错觉。

  元宝灿继续说,“我大概就像那颗星星,被你的光一照,就不知不觉成了你的信徒。所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巫洛阳仍然有些不解,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即使再亲密,也总有难以触碰到的地方。但是在这一刻,在元宝灿含糊的话语之中,巫洛阳却好像又距离这个人更近了一些。

  她开始不由自主地相信,元宝灿留在自己身边,纯然出自善意,或者说,出自对她的爱——

  这爱并不像她自己想的那样毫无由来,对元宝灿来说,一切当然是有理由的,是巫洛阳自己不懂。

  她侧过头,看向近在咫尺的人。因为这个动作,草叶从她的脸颊上扫过,带来一点温柔的痒意,让巫洛阳的声音似乎也跟着变得柔软了。

  “那……你想要什么呢?”她问元宝灿。

  元宝灿枕着自己的一条胳膊,看着巫洛阳的眼睛,说,“我想看看,你会把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子。”

  “说错了。”巫洛阳摇头。

  元宝灿一愣。

  巫洛阳抬手摸了摸她的脸,笑着道,“不是我,是我们。我们会把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子,说实话,我也很好奇呢。”

  元宝灿也不由得笑了起来,“你说得对,是我们。”

  ——我们一起去改变这个令人厌恶的世界。

  仅仅只是想一想这件事,甚至不需要有一个确切的结果,就能让元宝灿心跳加速、血脉激流,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立刻行动起来。

  ……

  元宝灿原本就一直在配合巫洛阳的各种安排,在理清楚了自己的思路之后,就变得更加积极主动了。

  而有了她的支持,狼罕部的贵族们已经无法给巫洛阳制造什么障碍了。直到这时,巫洛阳才知道,元宝灿私底下究竟掌握了多少力量,可以说,大半个狼罕部都在她的控制中了,而且这种控制,远比她的父亲和兄长更深入。

  之前她多少有点袖手旁观的意思,才会让巫洛阳觉得有阻碍。

  不过对巫洛阳来说,这是好事。

  这样一来,就给她节省了很多时间,而且也不用把精力放在政治斗争中,可以全心全意去推行自己的计划。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她们成功地开垦了一批田地,在草原上种起了小麦、水稻和各种蔬菜,致力于改善牧民们的饮食结构。

  一开始,这种推广所得到的支持并不多,后来人们渐渐发现,跟以前比,一些疾病、尤其是口腔和肠道类的疾病逐渐销声匿迹,于是便自发地支持起巫洛阳的新政来。

  牧民们渴求从中原贩卖过来的茶叶,本来就是因为常年实用肉奶制品,很容易导致一些小毛病,有了茶叶就可以避免。

  现在有了替代品,而且还便宜易得,最重要的是可以自己种植,大家自然会主动去学习。

  与此同时,巫洛阳积极地寻找和培育细毛羊的品种,并且在反复试验之中,找到了用碱来洗羊毛的办法,让原本又硬又刺的羊毛变得柔软,可以像棉花那样纺成线。

  毛线当然要比丝线和棉线要粗太多了,不过用它来编织衣物,保暖性能也远比丝绸和棉布更好,很快就风靡整个草原。

  到后来,这种毛衣甚至成了草原的拳头产品,远销到中原。这样一来,边市贸易之中,定价权终于不全是掌握在汉商的手中了。

  这些变化似乎是很微小的,只有在几年之后,回过头去看,才会恍然地意识到,它们给整个草原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战争,没有掠夺,巫洛阳和元宝灿甚至凭借手中的制碱配方,在草原上拉起了一个联盟。

  虽然跟部落比起来,这样的联盟依旧显得十分松散,但有共同利益在,相信以后彼此之间的征伐,也会越来越少。

  贪婪和剥削依然存在,但是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巫洛阳也终于跟中原王朝那边建立起了联系。不过现在,她已经是狼罕部的实权太后,并且还成为了整个草原联盟的实际话事人,自然不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公主,而是有了跟中原朝廷对话和谈判的资格。

  在她的促成之下,双方进行了一系列友好和平的交流往来,双方都从中得到了足够多的好处。

  之后,如果没有大的变化,相信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这样的和平仍将继续下去。

  所谓的“大的变化”,自然指的是掌权的人换了一个。

  不过,元宝灿对此是很乐观的。

  人们愿意忍受痛苦而毫无尊严的生活,愚昧麻木地度过每一天,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好日子是什么样的,所以无论如何都能忍耐。

  可是,一旦见过了光,想要再让他们回到黑暗之中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火种已经在他们的心底播下,一旦受到压迫,就会燃烧成燎原的大火。

  到那个时候,无论拯救还是毁灭,都不再需要她们了。

  ……

  “殿下,真的要这样做吗?”女官捧着巫洛阳的手腕,十分忧心地问。

  虽然是问话,但她的语气里已经充满了不赞同。

  巫洛阳语气随意,“别磨蹭了,让他动手吧。”

  女官不情不愿地瞪了一眼医官,身体往旁边退了一些,把位置让了出来。不过出于对巫洛阳的担忧,她仍然留在了这里,准备一旦有什么问题,就立刻冲上去阻止。

  巫洛阳看得好笑,“只是纹一个刺青而已,又不是出生入死,你那是什么表情?”

  女官小声嘀咕道,“您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再小的事,放在您身上,都是大事。”

  巫洛阳笑着摇了摇头,不再与她争辩,示意医官上前。

  医官苦着一张脸,其实就算王太后的贴身女官不在一旁盯着,他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奈何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话语权,甚至都不敢像女官那样劝说一句。见她失败退却,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她在巫洛阳对面的位置上坐下来,取出待会儿要用到的工具和染料,准备好之后,才托住巫洛阳的手腕,开始观察上面图案。

  幸好的是,这个图案非常小,只有比拇指大不了多少,做起来也非常简单。

  既然不能拒绝,医官也就不再磨蹭,为了不让巫洛阳受太多的苦,他集中精神,干脆利落地下针,很快就完成了所有的流程。

  整个过程中,巫洛阳始终在看书,仿佛手腕上的疼痛对她没有任何影响似的。医官一边忙碌,一边佩服地想,听说中原有个人物,刮骨疗伤时还能谈笑风生,也不过就是如此了吧?

  但事实上,表面上“云淡风轻”的巫洛阳,此刻正在咬着牙忍耐疼痛。

  至于面前翻开的书,自然是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的。

  毕竟是自己做出的决定,现在也不可能反悔,那当然只能咬着牙挺过去了。

  幸好这个过程不算漫长,很快就完成了,等医官退下,巫洛阳终于不用再绷着,立刻龇牙咧嘴起来。

  女官上前替她擦汗,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明知道很痛,您又何必自找苦吃?”

  “好了,都弄完了,就别说了。”巫洛阳道,“反正就这一次。”

  女官还是不高兴,闭上嘴不说话了。

  如果巫洛阳只是自己折腾,女官就算不同意,也不会表现得太明显。可是今天这个,分明不是她自己想要,只是为了取悦另一个人,女官又岂会高兴?

  事情还要从最近草原上的局势说起。

  如今,巫洛阳的计划已经推进得差不多了,整个草原都已经被纳入联盟的范围。但是,作为发起者的巫洛阳和元宝灿,却没有因此就放松下来。

  事实上,她们变得更忙了,而且还是聚少离多。

  以前只有一个狼罕部,虽然四季迁移,但是不管做什么,她们总是在一起的。

  但是现在,整个草原有那么多的部族需要管理,很多地方只有亲自去看过,才能针对性地找到解决方案。于是巫洛阳和元宝灿开始频繁地出门,不是你不在就是我不在,真正能够团聚的时候很少,还要商议正事,自然没有多少私人时间。

  虽然是在为了两个人的共同理想而努力,但是,这样的现状也不能说是让人很满意。

  然而目前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短暂的相聚时尽情放纵。

  昨天元宝灿又要出门,自然是将巫洛阳狠狠折腾了一顿。巫洛阳一觉醒来时,身边的床铺已经空了,床头的柜子上放着元宝灿留下的字条——说是字条,但是絮絮叨叨地写满了一页纸,明明巫洛阳身边的所有大小事务都有人照料,但她还是不放心,事无巨细地叮嘱到。

  直到梳妆时,巫洛阳才注意到了手腕上用胭脂画上去的图案。

  是一朵燃烧着的火焰。

  草原人一向都有图腾崇拜的习俗,而将部族的图腾纹在自己身上,也是很流行的事。所以巫洛阳很容易就理解了元宝灿的想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画的是一朵火焰,但是巫洛阳一时心血来潮,就叫了会刺青的医官过来。

  胭脂一洗就掉色了,刺青却可以一直留在手腕上。

  如果这样能让元宝灿稍微高兴一些,巫洛阳觉得也很值得。

  虽然是真的很痛!

  不过确实是值得的,几天之后,匆匆从外面赶回来的元宝灿看到这个小小的刺青,又忍不住发了疯。在汹涌的浪潮之中,她一遍又一遍地舔吻这枚火焰刺青,一遍又一遍地诉说自己对巫洛阳的爱意。

  然后抱怨巫洛阳那个不成器的养子:他怎么那么没用,到现在还不能独当一面?

  赶紧长大吧,等他长大了,就可以将手里这一摊乱七八糟的事交给他去管,到时候,她和巫洛阳就不用再这么忙碌了。

  “到时候,我们就离开这里,去外面走一走,好不好,洛阳?”

  巫洛阳说不出话,只能闭着眼睛点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元宝灿已经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带着几分戏谑和挑逗地叫她“王嫂”了,而是认真地呼唤她的名字。

  “洛阳,巫洛阳——”

  ……

  汽车停在小区门口的自动感应门外,等着识别车牌。

  巫洛阳抬头望向窗外,看到刻在石雕上的“凌云大院”四个字,还是没忍住抽了抽嘴角。这个名字……怎么说呢,就像是从起点龙傲天文的片场出来的。

  然而这也不影响它成为本市名声最响亮的小区。因为这里住着的,全都是叫得上名字的豪商富贾,不仅有本市的,还有从其他地方过来的。随便一辆车开出去,里面坐着的人都能影响证券市场的涨跌。

  所以巫洛阳再怎么觉得羞耻,也还是选择了接受这一处房子。

  当然,也是因为她更加不想住进巫家那个号称传承了上百年的老宅,跟她那个今天才刚刚见面的父亲朝夕相处。

  巫洛阳的父亲,正是本市赫赫有名的大商人巫友田。据说祖上是前清的官员,民国时期又转而经商,打下大片家业,所以才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保留一栋能称得上是文物的园林住宅。

  建国之前,巫家就居家搬迁去了海外。开放之后,才在政策支持下回来投资。那时,这栋老宅一部分是政府办公的地方,一部分被分配给了普通民众居住,剩下的大部分地方则变成了开放式的公园。

  费了许多功夫,这栋老宅才清理出来,交还给巫家。

  那时当家的还是巫洛阳的太爷,他老人家从小在这处宅子里长大,后来背井离乡几十年,到了暮年,思乡之情已经成为了唯一的执念,于是大手笔地修复这处宅院,重新搬了进来。

  直到今天,当家做主的人成了巫洛阳的父亲巫友田,这处老宅也依旧是巫家掌权者的身份标志。

  按理说,巫洛阳既然回到了巫家,就不应该拒绝留在老宅,近水楼台。不过,她几乎是走进那栋处处透着腐朽和衰败的宅院之后,就下定决心一定不能住在那里。

  ——虽然从外表来看,那栋每年都投入大笔金钱维护、而且平时有几十个人住在里面的老宅,绝对称不上腐朽衰败,但是巫洛阳一走进其中,就闻到了那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糜烂的气息。

  她不喜欢。

  所以只能捏着鼻子在巫友田给出的选项之中,选了“凌云大院二号院”。

  二号院,这个号码也很值得思量。

  因为一号院里住着的,就是巫洛阳那位至今只闻其名未见其人的姐姐,巫长安。

  西京长安,东都洛阳,这争雄之意已经在名字里透露无疑,巫洛阳要是不选这个住处,都对不起亲妈处心积虑为她取的这个名字。

  车牌识别成功——这辆车也是巫友田派给她的,说是连司机一起,以后都给她用——车子平滑地驶入凌云大院,沿着盘山路一路向上,最终停在了整座山的最高处。

  这就是凌云大院最有意思的地方了。本该凌云绝顶的一号院,却并未能独领风骚,而是与旁边的二号院并肩矗立,共览风光。

  下车时,巫洛阳看着眼前并排的两栋别墅,都想问她那位亲爹,在设计这处小区的时候究竟是怎么想的了。

  别墅里其实有地下车库,不过司机还是把车停在了正门外,方便提前被派到这里来的员工们过来拜见这栋别墅的新主人。

  ——虽然巫洛阳是今天才进了巫家,见到她那位声名赫赫的父亲,但是像巫家这样的人家,认回一个孩子,当然是不会那么简单的,早在之前,就有人跟巫洛阳介绍了所有的情况,并且带着她去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出来之后,又等了两天,她才被请到巫家老宅。

  这段时间,完全足够巫家派人将这处别墅整理出来,并且安排好这边的员工了。

  这些人不用巫洛阳发薪水,也不归她管,所以她简单地认了一下人,就上楼去了——对于一个每天凌晨四点入睡就不算熬夜的年轻人来说,早上八点起床是一件过于残忍的事,巫洛阳忍了一早上,现在迫不及待地想睡觉。

  只是她刚刚扑到床上,就听见外面传来了“哗啦”一声巨响。

  巫洛阳吓了一跳,连忙爬起来,走到阳台上往外看。

  第一眼看到的是自家后院里碧波粼粼的泳池,但是水平波稳,半点动静都没有。然后她才反应过来,转头往旁边看去,便见一道灵活的身影在水池里游弋,抬起的手臂、拍水的长腿,无一处不优美。

  身材好得巫洛阳忍不住生出了几分妒忌。

  这就是巫长安?

  不、不对。据她所知,巫长安已经进入集团,担任总经理的职务,是个每天忙得不可开交的霸道总裁,不可能大白天的跑到泳池里来游泳。

  应该也不会是一号院的员工。

  虽然别墅的员工都会住在这边,理论上也可以使用别墅里的所有设施,但一般来说,也不会这样坦然自在,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

  巫洛阳琢磨着这些问题,一时都忘记了自己还很困的事,视线随着泳池里的身影来回移动,渐渐羡慕起对方的体力来。这种长时间的有氧运动,消耗是非常惊人的,但对方的姿态始终闲适,似乎没有半点负担。

  大概游了一小时左右,泳池里的人才“哗啦”一声钻出水面,从水池里爬了上来。

  今天的阳光很好,将她身上的水迹照得闪闪发亮,仿佛她整个人都披上了一层金光。与此同时,站在池边的人抬起头来,整理自己被打湿的秀发,也让巫洛阳得以看清她的脸。

  第一印象是她很白,被太阳一照,就更明显了,然后巫洛阳才注意到了她精致秀丽的五官,特别是左耳下那一粒圆润可爱的副耳,让她那张冷淡的脸骤然添了几分可爱的风情。

  这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

  尤其是当她睁开那双狭长丹凤眼,漫不经心地朝巫洛阳所在的方向投来一瞥。

  那一瞬间,巫洛阳觉得自己仿佛是被丘比特的金箭击中了心脏,全身的血液都因此而奔流起来,让那颗平时没什么存在感的内脏急速搏动,快得仿佛能从嗓子里蹦出来。

  似乎只有一眼,又像是过了万年。

  站在隔壁后院的泳池旁的美人收回了视线,转身走向池边的遮阳伞,在伞下的椅子上躺了下来。

  巫洛阳的视线紧紧追逐着她,可惜的是,从她这个角度,视野大半被遮阳伞挡住,只能看到伸出来的一双长腿,小腿的弧度圆润优美,踝骨伶仃,双足又瘦又长,脚趾圆润可爱——

  等等,我在想什么啊?!

  巫洛阳忽然脑袋冒烟,抬起双手,用力拍了几下脸,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但是不论怎么努力,这一天,她当然是不可能再睡着的了。

   第二十二个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