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情感>快跑!别和偏执狂谈恋爱!>第10章 优秀的人也会被催婚

第二天王耀终于没再被关“小黑屋”,按时抵达了公司。一路上跟几个还算熟悉的同事打了招呼,坐在自己的工位上一边把包里自制的零嘴塞进抽屉,一边打开电脑准备工作。像他这样的小人物实在太不起眼了,有些人甚至根本不记得他在办公室里消失了两天,不过这也省得他一个一个解释。

王耀一向秉持着一个普通摸鱼人的理想——透明,活少,下班早。

这时,他听到背后传来熟悉的Jasmine的声音,她正一边跟身边三三两两的同事聊天,一边朝他这个过道走来。王耀连大气都不敢出,用手遮着脑袋,默默躲进了自己半开放的工位里。

“诶王耀!你回来了!”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听到Jasmine尖细的声音,王耀内心很有以头抢地尔的决心。但表面上还要转过身去,笑脸相迎:“丽姐,来这么早啊。”

“不早啦,马上就到上班的时间了。”Jasmine还特意拉开袖口,给他指指了自己手表上的时间。当然,她的目的不止于此,因为哪怕像王耀这样后知后觉的人也发现她换了一块金晃晃的像蛇似的盘在她手腕上的手表。

“丽姐,你换表了啊,真好看。”王耀还是很识相地夸赞了一句。以他对Jasmine的了解,下面肯定又是花式夸老公,秀恩爱,狗粮往脸上砸的固定环节。

果然——

“哎呀,这都被你发现了。”Jasmine故作不好意思地捋了捋自己的刘海,“这是我老公前两天从米兰出差买的啦,也不知道他从哪个路边的小摊小贩淘来的,不值几个钱,要不是看着样子怪别致的,我才不要呢。”

救命,我是对高奢品牌没兴趣,但也不至于连表盘上那么大个Bulgari都看不清。王耀也无意揭穿,毕竟是同一个屋檐下的打工人,只能陪笑着希望赶紧把这尊佛送走。

但这个女人不依不饶,还要追问他这两天请假去干什么了,他只能搬出自己请假的理由:生病。但Jasmine不信,问她就回答是女人的直觉。

“而且啊,我刚才一打眼看你,就觉得你气色红润,神清气爽,这哪像生了两天病的样子,分明像是——”

王耀意识到她要说什么,赶忙咳嗽了两声,制止了她。

“老实告诉我,是不是谈恋爱了?女朋友还是男朋友啊?我看你这么贤惠,应该找的是男朋友吧。”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除了世界大战和金融危机,看来还得加上一个:女人的直觉。王耀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脖颈。离了谱了,明明自己什么都没说,但一个女人就可以凭借直觉猜得大差不差,真是太可怕了。要不是他知道Jasmine是个把不住门的大嘴巴,现在肯定已经供认不讳了,但为了不让自己过会儿去茶水间休息时听到各处都传着自己的八卦而感到尴尬,王耀决定打开自己的抽屉,从里面抓了一把自制的小熊饼干,上贡给这位办公室八卦女王。

“丽姐,我家里新做的,你尝尝好不好吃,好吃的话,这些都拿走吧,带回家给姐夫也尝尝。”

女人娇俏地白了他一眼,“想贿赂我是不是?那让我尝尝我们的中华小神厨的手艺,好吃的话就放过你,”一边说,她一边拨开塑料袋,把里面的小熊饼干一口塞进嘴里,“哇塞,好吃诶!软软的还不是很甜,你这手艺不开店可惜了!”说完,又迫不及待塞了一个,眼睛立刻放光,“竟然还是不同口味,太好吃了。”

“对,我做了六种口味,你刚刚吃的应该是蓝莓味儿的。”

幸福感直线上涨的Jasmine很快消灭了王耀上贡的部分,张手要来了他抽屉里剩下的部分(不过还是人道主义的给王耀留下了两三个),全部塞进了自己的小手提包里。然后才一手在桌面上撑着脸颊,带着羡慕的口吻对他说:“要是我现在还是个单身的小姑娘,肯定倒追你,性格好手艺好,以后把你娶进家门,一辈子不用愁吃饭的事了。唉,我现在可太羡慕你男朋友了,简直是捡到宝了。王耀,你可不能被男人的花言巧语给骗了,以后随随便便把自己嫁出去是很吃亏的。”

“丽姐,我也是男的,应该不能用‘嫁’吧。”

“怎么,现在性别平等,男人就不能用嫁,只能用娶啊。”

Jasmine眉毛一竖,王耀赶紧摆手,急得两个脸颊发红,小鹿眼里满是慌张,很是可爱——这一刻,Jasmine也get到了王耀这个长相平平的人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由内而外自然流露的“纯”。这种“纯”不是不通世俗的不食人间烟火,而是天真与纯欲,还带着些青春期的少年气,在他面前你不需要戴上一个又一个违心的面具,相处起来可以自然又随性。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是难能可贵,而且可遇不可求的。

但今天Jasmine还就得让他尝尝什么叫做社会的险恶。她狡猾地朝他一笑,小声说:“看来你是不打自招有个男朋友喽。”

听到她的话,王耀像是被人施了定身咒,张了张嘴,半天不知道怎么狡辩。

“放心放心,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既然收了你的贿赂,肯定不会说给别人的。”

“那就,谢谢丽姐了。”这句话他自己说得都没底气,心里只求能平安度过今天。

“哦对了,说起结婚,你知道和你一起外派来的Jessica订婚了吗?……啊你俩不是一个公司的吗,怎么你还不知道啊?昨天她还在隔壁办公室当着大家的面邀请他们参加她的订婚晚宴呢。”八卦女王不愧是八卦女王,不仅自己办公室的新闻如数家珍,就连隔壁也不放过。不过这件事还真戳到了王耀的八卦点上——

他所在的这个公司其实是几方股东合资的企业,亚瑟所代表的柯克兰集团是最大的股东,而他们中方的公司股权排第二,每隔几年都会外派几个人来这里工作(这也是办公室里一半都是中国人的缘故),而Jessica就是和他同年选派的同事,两个人因为分派到了两个不同的部门,工作上也没什么交接,所以只算得上是点头之交。

但问题在于——Jessica比他还小两岁啊!现在的人,都这么着急定下终身大事的吗?王耀又一次感受到了所谓的“同辈压力”。

“你是不是也觉得她结婚特别突然,我告诉你哦,我从隔壁办公室打听的,”Jasmine突然凑近王耀的耳朵,很小心地讲,“她是为了绿卡才找了同办公室的人闪婚的。”


然而,还没等王耀做出震惊的表情,背后忽然冷冷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已经是上班时间了,你们不知道吗?”

两个人闻声转过头去,赫然发现背后站着的竟然是老板,亚瑟·柯克兰先生。此刻他的脸上倒不是说积攒着怒气,但冷若冰霜的模样更让人胆战心惊,浑身上下散发着上位者的不怒自威的气场。

就连Jasmine这样视八卦如命的人,也连忙赔笑着转身朝自己工位走去,一边走一边背对着亚瑟朝王耀做口型——

“吸血鬼。”

没错,“吸血鬼”就是私底下同事们对这个大老板的一致称呼。因为他人如其名——好看,但吸血。

从小上学怕老师,长大上班怕老板的王耀,在亚瑟的手突然搭在自己肩头的时候,浑身一抖,感觉半个身子都麻了。

“身体好点了吗?”

“好,好多了。”王耀讪笑着回答。

“嗯。”

说完,男人带着他的秘书莱维转身离开了他的过道,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亚瑟真是王耀见过的最勤勉认真的大老板,除了出差的时间之外,每天和员工同时上下班不说,甚至有时加班到深夜,王耀自问如果有一天自己有他这样的身家,还会不会继续像现在这样打卡式上班,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做不到像亚瑟这样吃苦耐劳,巴不得天天泡在家里当条咸鱼。

所以为什么人家年纪轻轻,事业有成,优秀得光芒万丈,而自己只是一个苦逼的打工仔,除了含着金汤匙的家庭背景之外,自身的觉悟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神游了几分钟,王耀认命地叹了口气,摇了摇鼠标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临近下班的点,办公室全体人员都陷入了一种集体神游天外的迷幻境界,每隔几分钟就有人从自己的cabinet里抬头瞅一瞅墙壁上的挂钟,王耀也不例外,自从吃完了自己做的小饼干,手边也没什么工作可干的时候,他就在自己的位置上摇头晃脑,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犹豫了半个钟点,眼看下班时间就要到了,他毅然地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憋着一口气走到大老板的办公室门外,敲了敲,没人应,但门却自己打开了一个细缝,就在他打算第二次敲门的时候,门缝里却传出亚瑟的声音,他好像正在和谁打电话——

“爸,我知道了,我今年会尽快找到一个心仪的人带回家的,好,好,会结婚的,你放心吧。”

哦豁,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宜嫁娶吗?大家都要抢着结婚?无意间探听到大老板八卦的王耀,两眼放光,心中暗忖:原来优秀的人也会被催婚啊!

听到里面的人挂了电话,王耀立刻收起自己八卦的笑容,一本正经地重新敲响了办公室的门。得到首肯之后,他推门而入,正好看见亚瑟把手机塞进衣兜,好像没想到来的人会是他,亚瑟一时间喜出望外,语气中都难掩欣喜:“耀,你怎么来了?坐下聊。”

这时,一旁很有眼色的莱维抱着批阅好的文件悄声离开了办公室,自觉给自家少爷创造一个二人世界。

自从两个人再见面,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自己,王耀一边朝正要离开的莱维笑着打招呼,一边坐在会客的沙发上呼了一口气,尽量自然地笑着解释自己平白受了他很多照顾,所以想要邀请他今晚去家里坐坐,尝一尝他的手艺。

亚瑟当然想起自己的弟弟还在王耀家,而且两个人现在是情侣关系,看起来太碍眼,他更希望和王耀独处一室。于是他以工作繁多为由,婉言拒绝了王耀的邀请。

“要不……改天,等你不忙的时候。”知恩图报的王耀下定决心要还人情债。

“那要不这样,你今晚去我家简单做一顿饭,”亚瑟又补充道,“我家里食材充足,但平时我很少下厨房,所以积攒着很多。”

王耀想了想,觉得这个提议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只要能让他略表自己的心意就行,于是也就点头答应了。

“哦对了,我一个朋友这两天也住进我的房子里了,可能要长住,不知道你介不介意……”

亚瑟失笑,“现在房子归你,你决定就好,不用特地告诉我。你在这里等我十五分钟,我把手里这些工作忙完,过会儿开车载你去我家。”

“好。”

王耀手里抱着茶杯,一边在沙发上坐着等,一边目光落在这个宽大的办公室,闲来无事开始欣赏起里面的陈设。亚瑟好像格外喜欢白色,家具的样式也大气简单,没有什么繁琐的花纹,这一点倒是和他本人很像。看着看着,他突然想起自己是不是得给阿尔发个消息,说今晚自己晚上请人吃饭,会晚点回去。但手机拿在手上那刻又打消了念头,那个陈醋转世的醋精金毛要是知道自己邀请人吃饭,那这个晚上可就不得安宁了,指不定要把房顶掀个一百八十度,还是骗他说加班吧。善意的谎言可不能算是谎言。


今天周五,亚瑟处理完工作,公司里也不剩多少人了。两个人走到停车场,王耀又坐上了那辆熟悉的宾利,车子发动,一踩油门,就像离弦的箭似的很快消失在了停车场,在公路上奔驰了半个小时,停在了一幢公寓前。

王耀盯着眼前似乎跟高档学生公寓没什么区别的四面裹着玻璃的公寓,难以置信亚瑟这样的有钱人住在这里,这一下子打碎了办公室盛传的大老板住在百层高,480平米的空中豪宅里的无稽之谈。这时,亚瑟打开了公寓大门,笑着将在原地发愣的王耀推了进去,善解人意地解释,“我的家在伦敦附近,这里是我临时住所,没必要花太大价钱,而且离公司比较近,上班方便。等你上去就知道了,阳台的景观很不错。”低调谦逊,有颜有才,还勤俭节约,王耀又一次在心里感叹亚瑟真是一个完美的人,女娲,啊不,上帝造他的时候是照着亚当造的孪生兄弟吧!

他的房间在八层,是顶层。打开房间的大门,王耀才终于拾回了点距离感,虽然房子也就一百平左右,但内饰和家具一看就价值不菲,但又不像是早上Jasmine那种硬炫的低廉感,频繁使用白色、驼色和暖黄,让王耀一进家门就感受到了一种回到家的温馨。

“喜欢吗?”

“喜欢,我还以为你家又是那种极简性冷淡的风格,没想到还挺温馨的。”

“你喜欢就好。”亚瑟像是被奖励了一颗糖的孩子,嘴角忍不住勾起笑,心里一下子被塞得满满的,仿佛得到了他的认可就是全世界最好的回报。

他从好几年前就在幻想,幻想未来自己和王耀会住在怎样的房子里,王耀又会怎样布置他们幸福的小窝。他们的房子一定不能很大,最好能让自己一抬头就能看见他,这样他们还可以共用一个卫生间,一起亲密无间的洗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去分离记忆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亚瑟不喜欢他出现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特别是“家”这个对亚瑟来说极为特殊的环境里。只是他还没有机会带王耀去自己伦敦真正的家看一看,那才是他花尽心思为他们筑造的“家”。

所以,在短暂地领着王耀参观了自己家之后,亚瑟就坐在吧台上拿出电脑开始浏览商业资讯,时而不时抬眼偷偷瞄一下厨房里正在清点冰箱里的蔬菜和肉类,计划着他们今天的晚餐的王耀。

厨房的部分是他最精心挑选和打造的,因为他知道王耀平时喜欢倒腾美食,所以用上了最好的器具,但又特地做成了开放式的厨房,为的就是有一天可以像这样隔着一层水晶珠帘,偷窥自己的心上人忙碌的身影。

——得偿所愿的亚瑟,这一刻在心底为自己曾经的明智之选叫好。


而在厨房里埋头苦干的某人,根本不知道这个高级的厨房竟然还埋藏着别有用心的“陷阱”。对于一个热爱厨艺的人来说,这小小的地方就是天堂,而且还有他只在视频里见过的中央空调吸油烟机,王耀一天打工下来的疲惫一扫而空,兴奋地准备起自己的拿手好菜。当然,这次他没有忘记亚瑟不能吃辣,所以做的都是甜口的菜。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外面的天色暗下来,王耀端着两菜一汤出来,色香味俱全,在铺着橙黄色桌布的桌子上摆了个三角形,最好吃的硬菜荔枝肉被摆在离亚瑟最近的位置。他没有遵守母亲教给他的规矩:请人吃饭要吃双数,两盘菜太少,四盘菜不吉利,所以一般要摆上六盘才算尽心意——原因也很简单,为了面子铺张浪费才不可取,而且他看亚瑟也不是那样斤斤计较的人,只要他做的合亚瑟口味就行。

因为亚瑟在中国上过学,所以筷子使起来也顺手,甚至家里就备着两双。他拿起筷子在王耀满怀期待的眼神中,夹了一块被糖包裹着的金黄色肉块,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咽了下去。

“怎么样,怎么样?”王耀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像每次月考之后在台下等分的学生似的,急切地想知道答案。

“Jasmine说得对,你的手艺确实可以开家中餐厅。”亚瑟一边夸赞,一边露出温和的笑容,除了言语上的鼓励,手底下也不忘再夹一块送进嘴里,身体力行地支持着他的“事业”。

“Oh yes!”王耀雀跃地攥紧自己的小拳头,在胸前比了一个给自己鼓劲的动作。等回过神来才想起自己刚才的动作好像太幼稚了,于是红着脸脱去围裙,讪讪地坐下,劝亚瑟喜欢就多吃点。

看亚瑟如此欣赏自己的手艺,埋头苦吃的模样,王耀不知道勾中了记忆中哪个刺点,突然回想起以前还在学校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一大口一大口吃着自己准备的大米稀饭,时间一转,竟然这么多年过去了……有时候他还挺庆幸最后自己花了大价钱买的泰迪熊没送给他,更没说些不该说的话,要不现在彼此都怀揣着尴尬的记忆,连坐在一起吃顿饭的机会都没有了。想起那段青葱的时光,他还觉得自己当时傻得可爱。

“笑什么呢?”

被抓了个现行的王耀,咳嗽了一下,诚实地交代了自己刚刚想起他第一次吃大米稀饭的样子,觉得年轻时候的他们都怪可爱的。

“原来是这个啊。”原来你没有忘记……长睫毛落在他白透的下眼睑,遮挡了他眼中涌动的情绪。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当我觉得我还是大一新生的时候,就有学弟学妹开始喊我学长,当我觉得自己还是学生的时候,又不得不拿着第一份offer去面试,现在我觉得我才毕业,身边比我小的人都要结婚了。唉,时间不等人啊。”

对此,亚瑟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

“诶对了,亚瑟,我今天听到你被你爸催婚……”完了,说漏嘴了,果然下一秒他接收到一双绿眼睛的特殊关照,于是他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是我在门外敲门的时候,门没关,所以不小心,听到的。”

说辞好像有几分可信,亚瑟大发慈悲地收回目光,重新落在几道美味佳肴上,沉默了一阵,回答说:“是的,我的父亲希望我尽快结婚,安定下来。”

“我还以为外国的父母会很民主呢。”

“我也不知道我家是不是特例。我父亲是个很有家庭观念的人,所以我们三个兄弟迟早都要结婚组成家庭,现在大哥已经结婚了,所以父亲就开始……催我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相亲找一个闪婚?”

说这话的时候,王耀多少是带着点开玩笑的意思,但没想到亚瑟竟然点头了。

“嗯,我现在是这么想的,先找个熟识的人,婚前签一个两三年的协议,等哄完我父亲开心,再离婚。”

豁!好家伙!还是有钱人会玩,这是霸道总裁的契约婚姻照进现实了,王耀脑海里立刻浮想联翩起来,就是不知道是哪个幸运儿被选中做柯克兰的契约新娘呢?

“你呢?你的母亲应该也希望你结婚吧?”亚瑟喝了一口汤,抬头问他。

王耀点头,这事每次过年回家母亲都没少在他耳边提,今年甚至还要安排他跟社区哪个适婚未嫁,职业是中学老师的女生相亲,幸好他机票订的早,才逃过一劫。

“那你呢,你想结婚吗?”

王耀先是摇头,但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继而又点头:“本来是不想的,但如果真的缘分来了,结就结吧。”

他说的“缘分”是谁亚瑟不会不知道,提起这件事,他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于是放下筷子,故作轻松地问:“你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我有男朋友了。”

一句话差点没让亚瑟把牙咬碎。

“你想和他结婚?”

“他自己主动提的。”

“你答应了?”

“还没有……不过,也差不多吧。”

亚瑟用尽自己毕生的修养才没有当即掀翻眼前的餐桌,但还是阻挡不住由内心深处散发出的戾气。一想到眼前的美味王耀也会做给另一个男人,即便那个人是他的弟弟,他也会因为强烈的嫉妒心而感到失控,就恨不得现在把王耀绑在家里,让他日日夜夜都只看着自己一个人。

——要不是他知道现在他们两个人根本不可能结婚,也许他真的会这么做也未可知。

“我送你回去吧,时间有点晚,别让你的男朋友担心。”亚瑟放下筷子,还没来得及品尝厨房里留着的甜点,就穿上了蓝色的风衣,在门边等着送客了。

幸好当时王耀没有多嘴问一句,虽然觉得有些突然,但还是乖乖穿好衣服及时出门了,再多耽搁一秒,亚瑟脑子里那唯一一根紧绷着的理智就要断弦,后面会对他做出什么,连亚瑟自己都不知道了。


亚瑟轻车熟路地载着他来到一个离他家不远的路口。不是他不想把王耀送到楼下,而是他远远的就看到有个熟悉的身影在黑夜中等待,是谁他心知肚明,于是只能提前让王耀下车。

“今晚用你家食材的钱我过会儿会给你转过去的。”

“嗯。”

王耀热情的口吻并没有感染心情坏到家的英国人。这一刻,除非王耀愿意扑上来给他一个吻,或者答应做自己的男朋友之外,说什么都只会让他更加心烦意乱——因为他知道只要王耀下了这个车,迟早会扑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皮肤下涌动的黑暗因子就会怂恿他做一些邪恶的见不得人的事情。于是等王耀下车,他一点没有留恋,踩了油门就走。


亚瑟以前就是这样阴晴不定吗?王耀站在街角,一脸莫名其妙,但因为隔得时间久远,他也想不起两个人在大学那几个月相处的细节了。算了,还是抓紧回家吧,家里还有一只会咬人的金毛等着他投喂呢。

所谓“说曹操曹操到”,这时他的手机响起来,显示的正是阿尔弗雷德的名字,按下接通键——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语气不善。

“我在,这是哪儿啊,哦对,你记得隔了一个街道的便利店吗?我就在门口,马上到家了。”

“站在那里,我来找你。”说完,挂了电话。

王耀原以为他才从家里穿衣服赶过来,心想还要等个十五分钟,没想到不到五分钟就在街口看到了一个穿着夹克的高大身影,王耀喜出望外地朝他招招手,后者两步并作一步,像闪现似的一把将王耀扯进自己怀里,弯着腰,脸蹭着脸,很委屈又很霸道地讲:“以后不许加班了!”

“不加班你吃什么啊?”王耀失笑,但还是安慰地撸了撸他的头,“我以后少加班,可以了吧?”

阿尔弗雷德嘴上哼了一声,但心里却甜甜的,又小声在他耳边念叨:“我要吃你做的炸鸡腿还有你做的气泡水。”

“不是昨天提前腌好放在冰箱里了吗?”为了能健康地养活这个喜好油炸物的金毛,王耀昨天特地去超市买了一整只鸡,腌好就冻在在冰箱里,本来打算自己动手给他做炸鸡,但今天给耽搁了。

“不,我要我的蜜糖亲手做给我。”

阿尔撅着嘴,像个撒娇胡闹的孩子,在他的脖颈处蹭来蹭去,作弄得王耀痒到受不住,把那颗狗头从怀里拖起来,用手理了理他额前凌乱的金发,抬起他鼻梁上的眼镜框,答应他回家立刻做给他吃。

路上阿尔握着爱人暖暖的小手,眼镜下的蓝眼睛却闪过光,随意地问:“你是坐公交车回来的吗?”

“不是啊,这个点哪有公交,我同事顺路送我回来的。”

阿尔弗雷德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握得更紧了一些。他刚才远远的就看见有一辆黑色轿车放下他才离开,但是天色太暗,他没看清车里的人长什么样,如果刚才王耀回答遮遮掩掩,他就要好好查查这个车子的主人是谁,但既然他选择对自己坦诚,那就没必要在意这件事了。

“宝贝,我好爱你。”

“知道了知道了,一天说八百遍了,耳朵都磨出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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