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第95章 第三种羞耻(26)

  事后想来,一切都有所预兆。

  虽然在他还年幼的时候亚度尼斯和他们一起住在韦恩庄园,但总是他去找亚度尼斯,亚度尼斯几乎从不找他。

  不知什么时候——这段记忆的模糊程度实在是太奇怪了,而且敷衍到直接就是一片空白,甚至没有编个理由,一定是被动了手脚——亚度尼斯就搬出了哥谭,然后满世界到处跑,一次也没有回过家。

  而他一边学习一边跟在亚度尼斯后面,同样满世界到处跑。期间应该是找到过亚度尼斯几次,或者,准确地说,那应该是亚度尼斯主动停下来等他。

  那家伙在这方面的脾气跟蜘蛛差不多,一般都是蹲在织好的网上守株待兔。

  现在想来,亚度尼斯当初满世界到处转悠……似乎也并不是在找什么东西,更像是在满世界布网。

  就是这样了。

  亚度尼斯从不寻找。

  早该在开门后看到亚度尼斯他就该警觉起来的,那家伙登门绝对不能算是件好事,反倒应该被视为刺目的亮红色警告。但是,他当时真实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他没有想那么多。真的,他知道一旦和亚度尼斯有关就应该多想,可是他在和亚度尼斯有关的事情上从不会想太多。

  会是亚度尼斯修改了他的思维方式吗?布鲁斯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这种可能性存在的概率,但不管怎么想,都只觉得亚度尼斯绝不会费那个心。

  相较之下,他太过于习惯了在和亚度尼斯有关的时候放弃思考,这种可能性的概率倒是高达百分之百。

  那时候他只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真是搞不明白为什么。

  他已经不小了,可在亚度尼斯面前的时候,他还是感觉自己是个孩子,兴奋、冲动、充满好奇,努力地追着前面的人跑,急切地渴望着能够和“大孩子”一起玩。

  光是亚度尼斯主动来找他这件事就该拉响警报,然而他没有。他把亚度尼斯迎进大门,这时候发生了第二件怪事:亚度尼斯送了他礼物。

  不是那些根本不该被称为“礼物”的礼物,而是真正的礼物。

  很好的礼物,来自他最喜欢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不是烟斗——等一下,亚度尼斯的柜子里似乎是有放烟斗的,康斯坦丁抽的丝卡根本不需要烟斗——但和莫瑞亚蒂决斗时携带的那根手杖也绝对丝毫不逊色于烟斗。

  一直到这一步他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天啊,他真的就蠢到这个地步了吗?更何况在这之后还有第三步,亚度尼斯给了他一张表演邀请函。

  不是为他自己辩解什么,但拿到邀请函之后他意识到了不对。这场表演里一定会发生怪事,至少这是他可以肯定的。只不过在当时,他以为这张邀请函只不过是另一份礼物。

  他真的没想到会……不,这不合理。

  亚度尼斯不会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孩子的死大费周章。

  尽管那家伙毫无疑问地喜爱令他痛苦,可那些痛苦都是施加于他本身的。唯独在给出痛苦这方面,亚度尼斯有强烈的独占欲,堪比一个在注射药剂就能使人吐露真相的年代依然坚持用原始的小刀作为工具进行审讯的手工艺人。

  再想想,亚度尼斯到底是什么意——

  啊。

  布鲁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自己正是表演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啊。

  能在哥谭活下去的人普遍拥有一种特质,他们极度缺乏好奇心。在这座充满不确定的城市里,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好奇心会将他们引向绝路。

  是绝路而非死路——那主要是因为在哥谭有太多理由会导致死亡了,以至于任何一种增加死亡率的危险行为都不能真正地增加死亡率。

  如果一个人在白天正常行走于商场中、在办公大楼中工作、在餐馆里匆忙填饱肚子时,随时可能因为爆炸、毒药等等原因死掉,那么就算他做更危险的事情又怎样呢?

  从数学上讲,90%和10%的死亡几率当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现实意义上说,90%和10%真的只是一回事。

  你要么死,要么没有死。一切全凭运气。

  既然在哥谭总是很可能会死,那么在胆大的人看来,不妨做些更出格的事博得一些利益。毕竟,还能更危险到哪里去?

  但伯蒂从不是胆大的人。

  有时候他确实会表现得胆子很大……那大部分是出于职业的要求。年轻时候他混迹在哥谭的底层,挣扎在生死一线中,不得不被逼出了些凶性;后来他总算是设法离开了哥谭,外面的世界光怪陆离,不能说不美好,然而到头来他能够用以维生的也还是只有年轻时被逼出的那一点凶性。

  他的运气算是很好的。

  至少他在犯罪这一行里还真有些天分。

  他能忍受更多的痛苦、更多的险境,无视更多湮灭人性的罪行;他可以面无表情地肢解活人,也能对孕妇和婴儿下手。他的嘴很严实,绝不会暴露雇主的秘密;同时他也很识相,能判断如果自己吐露实情上一任雇主有没有机会活下来向他寻仇。

  雇佣兵这一行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赚钱,他侥幸带着大笔存款全身而退。

  拿着这些钱他能去任何一个安稳的小乡村,买个院子或者农场,雇几个工人,或许也会结婚生子,从此安享晚年。

  ……然而他没有那么做。

  那只是感觉不对。没有危险,没有恐惧,和平、宁静,那样的生活仿佛是置身于大海中的小船上:地面不平稳、晃动,一望无际的蓝色空得让人发疯,意识不到时间的存在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头晕欲呕,高烧般昏沉和迟钝。

  那只是感觉不对。不正确,不协调。不论他在什么地方,哥谭如影随形,像魔鬼一样不紧不慢地坠在他身后。

  伯蒂试过信教、祈祷和忏悔。那似乎是很多同行最终的归宿——如果他们没有死在任务和仇人手上的话。在最开始那稍微起了一点作用,然而更多是因为他能滔滔不绝地向人讲述自己的过去,而不是因为他的信仰逐渐坚贞。

  这一尝试终结于第六位神父的好言劝慰。

  那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神父,皱纹密布却不显衰老,体型清瘦却不显单薄,双眼秀美如骏马,哪怕垂眸也神光烁烁。他聆听的姿态温和沉静如活着的神像,出言安抚时低哑浑厚的男中音简直能探入每位听众的心灵。

  伯蒂并不是没有感到安慰,恰好相反,这位老神父真正地让他感受到了上帝的博爱,他坚信这位久经风霜的老神父确乎是某种圣灵的化身,凡世间的一切罪恶都会在坦白后被宽宥谅解……只要是真心忏悔。

  问题在于,伯蒂对自己做的事没有丝毫的良心不安。

  另一个问题在于,伯蒂根本不同意自己死后要下地狱。

  雇佣兵的工作是为雇主干脏活,神父的工作是聆听忏悔,上帝的工作是原谅所有人并因此让所有人上天堂。怎么能在信教之后才发现还是会下地狱呢?这未免太不讲道理。

  你总以为神会讲道理。

  别怪伯蒂轻信。他从未和神打过交道,他熟悉并且近乎于神的只有隔壁大都会偶尔来哥谭串门的超人,而众所周知,超人惯来是很讲道理的。

  不过坦白地说伯蒂对下地狱这事儿没什么意见。

  真正让他放弃的原因是,在这位老神父之前,听他忏悔的五位神父均在伯蒂勤劳的拜访中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既然上帝不讲道理,而自杀是需要下地狱的罪行,那么至少现在的地狱里有五位能够听他讲话的神父。

  假若这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把地狱变成天堂,伯蒂就不知道什么才是了!

  同僚众口一词,都说信教总是对现状有些帮助,如今果不其然。伯蒂对自己得到的结果非常满意,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设法杀掉了老神父。

  临死前老神父情真意切地向他忏悔了自己的罪行,伯蒂怪高兴——他动手前就查过了,老神父犯的罪大部分在晚年,而且和年纪尚小的男孩相关,但在忏悔时老神父只提到自己早年从军时对异族制造的屠杀和凌虐——老神父没有诚心悔过,因此伯蒂猜老神父也是要下地狱的,但也说不准,也许老神父是希望上帝能亲自聆听他的忏悔,亦或者上帝对罪行自有一套凡人不可揣测的标准。

  等伯蒂下了地狱会去找找老神父的踪迹,这是他为自己预留的地狱惊喜。

  这是他最后一次亲手杀人。送老神父去见了上帝后,伯蒂立刻启程,踏上返程的旅途。

  暌违已久的家乡啊,迷雾缭绕的哥谭,她难道不是位青春不朽的绝世美人吗?

  他的人生就这么回到了原点。

  伯蒂喘息了一下,忽而清醒过来,却仿佛只是更迷糊,因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很快咳出些哽在体腔内的粘稠液体。好多了,可以呼吸了。既然可以呼吸,血液似乎也开始流动了。

  他的肢体似乎突然有了力量,能够撑着庞大的身躯站起来了。

  他站得并不稳,也无法拖着身体移动,因此很快就放弃了这种移动方式,四肢像蜗牛的触角般缓慢回缩,而皮肤则飞速鼓起,形成环状肌肉般的结构。半透明的皮肤下是鲜艳而浑浊的胶液,仿佛未凝固的蛋白中包着一泡黄脓红血的混合物。

  伯蒂蠕虫般扭了扭脑袋,笔直地向前爬动起来。

  这条路唯一的出口就在前方,那儿灯火如瀑,欢呼和笑声空幻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