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第114章 第四种羞耻(14)

  晚上八点,布兰妮·怀特坐在病床上发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塞满了胡乱掐灭的烟头,歪歪扭扭的烟头中还有几个没有完全熄灭。

  气味呛人的浓烟从烟灰缸里升起,把房间内部弄得乌烟罩气,哪怕是经年的老烟枪都很难在这里自如地呼吸。来人刚推开门就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边咳边狼狈地捂着眼睛后退。

  “请进。”布兰妮喃喃地说。她想她大概是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所以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除了身材格外高大健硕外,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他快步走到窗前,说了声抱歉后打开窗户,又转身把椅子拖到窗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

  “你可以抽烟,没关系。”来人做了个手势,“这里是上风口,不会影响到我。”

  布兰妮只是简单地点了一下头。

  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过来询问的只有一个人,并且至少看起来没有携带武器。他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看上去相当普通,也不太可能藏下手枪什么的……不过也说不准,布兰妮想,谁知道那个平板是不是能变形?没准儿它按一下就能射出致人昏迷的毒针?

  她知道手表里面能放下类似的装置。平板比手表大多了,理论上肯定能塞进去更强的东西。

  “雅各·希克利,负责这次的调查。”他说,“请放心,怀特女士,如果你在未来不会遇到类似的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最后一个需要接待的调查人员。今天结束之后,你就能回到自己的生活。”

  布兰妮笑起来:“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我以后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让我事先做好心理准备。”

  希克利礼貌地微笑起来,其实布兰妮的话中不无讽刺的意思。要怎么才能不在未来遇到超自然现象?

  她是日美混血,父亲在日本工作,与母亲结识后相爱结婚,生下了她。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去世,母亲被指认为凶手;直到她成年,才有前来她家乡度假的侦探洗刷了母亲的冤名。

  之后她考上美国的大学,离开了那片伤心地。她就读的大学位于纽约,这座城市的多灾多难根本不用多说;那也就算了,毕业后她没有留在纽约工作,而是去了大都会——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

  她的资料显然不难查,至少对来人来说是全透明的。

  希克利又一次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实际上,他看上去甚至相当于局促,只是控制得很好。这几乎让布兰妮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语调说:“生活很艰难,对吗。”

  希克利点头,清了清嗓子:“那么,怀特女士,我需要你仔细回忆前天发生的每一件事。”

  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布兰妮已经回忆过很多遍了。哪怕没有人来问她也会回忆,而且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反复想起。

  那确实是一个人终身难忘的经历。

  布兰妮·怀特的人生就是在危险旁边打转,侥幸总是不会被波及其中,却又怎么也没办法远离危险。

  本来,她都有些习惯了。人如果学不会自我安慰,是没办法扛过生活的毒打的。她就职于跨过巨型企业,辛勤工作,工资不菲。

  虽然对集团的顶头老板有很多意见——“有个很奇怪的事,虽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声很好,最接近他的职员也都认为他堪称完美,但那些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人,比如像我这种中层管理,普遍都觉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点疯。”——但他开出的待遇实在是很好,所以布兰妮姑且还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转机发生得毫无预兆。

  这天布兰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车开到一半就没油了。布兰妮很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是最近那几天实在太过忙碌,她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无计可施之下,她停到路边,在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先干完活再考虑回家的事。

  车里没有信号。

  布兰妮只好下车,捧着笔记本在附近徘徊,寻找着可以联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危险。

  危险是不可避免的,这点她明白。既然如此,布兰妮决定,她要自己选择她所面临的危险。

  喜马拉雅山脉。梦幻的、死亡的、希望的雪国。

  最初几次的试探和攀登是难忘而痛苦的,但越是往后,就变得越是习以为常。人类的尸体早已在这片寂静之地排出安全的路标,熟练之后,登山队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向上攀爬。

  一个营地,下一个营地,再下一个营地。和开车上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仅仅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前进,往上前进,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走稳。

  如果站在山巅垂直往下望,他们的身影恐怕会很可笑吧?布兰妮有时会幻想自己能以卫星的视角俯瞰大地,那些在雪白地面上缓慢蠕动的身影,比尘埃还渺小,比树懒更迟钝。

  做这种事情,既不能创造什么价值,也不能带来什么收益。

  可是,布兰妮很快乐。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攀登一次喜马拉雅山。以你这种人的身体素质,肯定是没问题的,连额外的训练和适应都不太需要。”

  他们都没在“你这种人”上发散,本来也是心知肚明的事。

  布兰妮从新手变成老手,又从队员变成队长。她的脚步踩在同一条路线上,数年如一日。将近四十,在这一行里她已经不算年轻,但在这个年纪,体力下降还没有那么严重,经验能弥补体力上的劣势。

  但是,年龄所带来的生理问题,到底是不可逆转的。

  “这趟旅程开始之前,我认识了斯特兰奇先生。斯蒂芬·斯特兰奇,之前是以为国际知名的外科医生,车祸让他不能再继续外科医生的工作。”布兰妮说,“这是我事后才知道的,认识他的时候,我只觉得他可能这里有问题。”

  她的手指夹着烟,在脑袋边上灵巧地绕圈。

  “不过,我有什么资格评判他的行为呢?当时的我觉得,在外人眼里,我和他差不多——都是跑到那种地方送死的人。”布兰妮说,“其他队伍都不肯接受他,不愿意背上人命之类的吧。”

  希克利安静地记录着。

  “我不太一样,我觉得哪怕他真的想死在上面,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再说,我带的队伍本来也经常接受不被接受的那些登山者。很多人都走投无路,什么地方都不肯接纳他们——但喜马拉雅一定会。”布兰妮说,“所以我带上了斯特兰奇。”

  没想到的是,斯特兰奇根本不是想登山,而是想去卡玛泰姬。

  那种地方坐大巴车就行了啊!什么人才会觉得需要跟登山队才能找到一个村落!哪怕是喜马拉雅山脉,那上面也是有人住的,道路也是通畅的!

  布兰妮本以为这段短暂的同路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大部分人就算是攀登喜马拉雅,一生里也只会这么做一次。队伍中的人,她一生里只会和对方相处这么一点时间。

  一旦你对这有了无比清醒的认知,就会变得友好温柔起来。

  布兰妮在过去并不算那种友善的人,但现在,她觉得如果她在半夜看到了停在路边的车,自己也会停下来,过去看看。

  过去的她其实也不会好心地和斯特兰奇聊天。不,过去的她甚至不会接受斯特兰奇加入队伍。

  这点好心救了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