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劣性沦陷【完结番外】>第69章 不告而别(2)

  东郊一处废旧工厂里面的灯光昼夜不息,还未走近,远远就看见了灯火摇曳如鬼火般可怖诡谲。

  沈思朗没打伞,全身湿透地踩着水快步朝着那个废旧的工厂走了去,发现大门没关,就推开门径直走了进去。

  “哟!回来了啊!”

  沈思朗刚走到门口,里面那个半身都陷在轻软沙发里的男人就冲着他喊了声,“阿朗,这么大雨,怎么连把伞都不打?看来我这通电话,让你有些紧张啊!”

  沈思朗接过一个小弟递来的毛巾,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着里面走去。

  “黑哥,这不担心你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嘛,接到你电话后,我一刻都不耽误就赶了过来,你看我多听话啊!”沈思朗走到李二黑跟前,碍于全身湿透,隔得稍稍有段距离。

  李二黑翘着二郎腿,神色散漫:“坐!”他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不碍事儿!”

  沈思朗没有拒绝,自然地坐在了李二黑的身旁,“黑哥这么着急叫我过来,是有要紧事要我做?”

  李二黑不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突然问了一句:“下面小弟跟我说,看见你在南郊那片,从胡文亮以前那伙人中带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怎么,那家伙是你以前的小弟啊?”

  “哦,你说那小子啊!”沈思朗摇头笑了起来,“以前在格林童话酒吧打工的穷小子,以前在酒吧里总是被欺负,我就偶尔帮他一下,白天路过看到他混到那伙人中了,担心他被打死,就大发善心救他一下。那小子是个孤儿,可能为了钱才混到那群人中的,不过那小子身体弱得很,根本就不是出来混的料,我就劝他别干了!”

  “哦?”李二黑直起身体,微微前倾,有些难以置信,“你还有这般好心?你可是连胡文亮都能出卖的人,会这么好心去帮一个无关的人?”

  “那黑哥觉得我是因为什么?”沈思朗顺着李二黑的话,转头毫不避讳地盯着他。

  他的眼神向来坦荡而直接,而正是这种眼神,让李二黑在他找上他的时候,二话不说就接纳了他——这样的人,有一种会为了某个目的不顾性命豁出去的勇气。

  他需要这样的人来为他的暗黑交易保驾护航。

  “我们这样的人,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做得出来。”沈思朗将毛巾扔在一旁,“黑哥,你既然愿意接纳我,就应该知道接纳我后,我随时可能被反水的危险。”

  他说得如此直白,李二黑听完,却忍不住笑了起来:“所以你觉得我也可能被抓进去吗?”

  “黑哥若是像胡文亮那么蠢笨,自然有可能,但黑哥你并不是啊!”沈思朗说完,李二黑机警的眼神瞬间释放了,他突然大声笑了起来。

  “阿朗啊,我就喜欢你这种有什么话都不藏着掖着的性格!”李二黑提手搭在沈思朗的肩上,轻轻拍了拍,“哥明天要去滇城一趟,怎么样,敢不敢跟哥一起去?”

  “滇城?”沈思朗心里一惊,面上却保持着冷静,“去滇城做什么?”

  李二黑凑到沈思朗耳边,压着声音说:“自然做笔大买卖,只要做成了,我给你这个数怎么样?”

  沈思朗看着李二黑的手比出的数字,抬眸看着一脸期待的李二黑,顿了一下后,伸手拍在了李二黑的手掌上:“黑哥果然大气!”

  “你这一身都湿了,去洗个热水澡,今晚就住在这里,明一早咱们就出发!”李二黑用力拍了沈思朗肩膀几下,然后站了起来,“我也困了,去歇了。那谁,你给朗哥找套合身的衣服!”

  李二黑吩咐完,就朝着楼梯走了去,没一会儿,一个小弟就送来了一套干净的衣服。

  “朗哥,黑哥真信任你!”小弟将衣服放在沈思朗身旁,这样低声说了一嘴。沈思朗收回目光看向这个面生的小弟,问他:“新来的?”

  那小弟点了点头:“嗯。”

  “那你怎么看出来的?”

  小弟一愣,抬头看着沈思朗那张轮廓分明俊毅的脸,迟疑了片刻后说:“两只眼睛看出来的。”

  沈思朗:“……”

  被人信任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比如沈思朗,当他雀入这个污秽的泥潭时,一直努力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可这种信任却是基于他的伪装和虚假之上,基于他与他们的虚与委蛇,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危险,因为他一点马脚都不敢露出来,一旦露出,便只有一个下场。

  而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手机里谁的电话都没存,谁的通话记录都不敢留下的原因。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露馅,每天如履薄冰,夕惕若厉,一刻也不敢松懈。

  而李二黑是否真的信任自己,他也持怀疑的态度。

  胡文亮的事情,李二黑不可能没从中汲取教训和经验,他表面的信任说不定就是个幌子罢了。或许,这次的事情,也不过是他的试探。

  “朗哥,你在想什么?”沈思朗陷入了自己的思考,小弟的一声疑问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快去洗洗吧,别着凉了!”

  沈思朗回过神,看向眼前这个看上去十分稚嫩的少年,不禁疑惑:这家伙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跟着李二黑?他整个人稚嫩得和这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好!”沈思朗拿着少年给他准备的衣服,起身朝着一楼的浴室走了去。

  这个废弃工厂被李二黑改造后,能够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浴室就在工厂一楼靠里面的一个小房间里面。沈思朗抱着衣服到浴室后,他干净衣服放在一旁,然后将身上的钱包和东西都掏出来后,一把脱掉身上的脏衣服,随意扔在了一旁。

  精悍的肌肉浸润在昏黄的灯光下,大大小小的伤疤清晰可见,那些都是跟着胡文亮后产生的。那时候受伤了,也没去正经医院医治,自己在药店买点外伤药涂一涂擦一擦,忍着痛也就过去了。

  所有很多时候,伤口愈合得并不好,就产生了许多深深浅浅的瘢痕。

  沈思朗打开了水龙头,等了一会儿,水才热起来,热气一下子弥漫了整个浴室,那面镜子上,便仅剩下一个模糊的人影了。

  很快,沈思朗就洗好了,穿好衣服后,他将放在盥洗台上的钱包小心放在了衣服内侧的兜里。

  那个钱包里面,有他最珍视的东西——乔以安高中入学时,拍下的那张证件照。他给那张证件照塑封了起来,藏在钱包里那个透明的隔层里面,一打开钱包,就能看到。

  照片里的乔以安淡淡笑着,每当沈思朗看着那张照片,都觉得照片里的人是在对他笑,所以有时候如果他想他了或是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盯着照片看很久很久……

  只是,曾有几次被人发现了他钱包里面的照片,他们好奇问他那是谁时,他却不敢告诉他们乔以安和他之间的关系,他只能撒谎地告诉他们,那不过是个从杂志上剪下来的模特,只是为了不让那个隔层看起来太空才放进去的。

  无人知晓,那张照片,是他无数个午夜梦回时最想要紧紧拥入怀中的人,是他无论经受多少磨难都想要好好守护的人,是他此生唯一心爱之人。

  尽管这种隐秘心事不被人所知,甚至不被人所理解,他也无所畏惧。

  乔以安是沈思朗即使沦为疯狗野犬,在潮湿的淤泥里打滚撒野,也想在那泥泞之中,为他留出了一方净土,埋下贪念的种子,妄图开出娇艳欲滴的玫瑰,再亲手送给他。

  可是如今,沈思朗知道,乔以安或许不会再要了……

  但又如何呢?

  如果喜欢一个人有错的话,那他……宁愿一错到底,死不悔改。

  沈思朗爱乔以安,尽管、虽然、就算……乔以安并不爱他。但对他而言,爱他,是他此生最伟大的壮举!

  ***

  同善桥街的路灯还没熄灭,窗外已经透出了鱼肚白,天微微亮之际,雨已经停了。

  “沈思朗!!!”乔以安惊醒了过来,猛然睁开眼来,嘴里又轻声喊了声:“沈思朗?!”

  只是……无人应答。

  “沈思朗……”

  乔以安低吟着这个名字,等了很久,都没有听到他想要听到的回应。

  他知道,沈思朗再一次抛下了他。

  所以,就算自己已经做到了那种地步,还是无法将他留下吗?所以,他是真的已经被外面的晦暗蒙蔽了双眼吗?他在泥泞中沾染了一声的脏污,再也回不来了吗?

  乔以安的五指抓住被子一角,用力地握住,却难以抑制地无声痛哭了起来。他蜷缩在那架他们相依为命的铁架床上,双手抱膝,埋头难以自持地哽咽了起来,那模样落寞得像是失去了挚爱之人。

  不知道过了过久,电话响起了短信提示音,勉强将他从失魂落魄中叫醒了过来。

  乔以安将头缓慢抬起,无力地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是周然发来的:“出分了,你考得怎么样?打算报考哪所学校啊?”

  乔以安没什么心思去想这些,他木然地回了句:“我不知道,你呢?”

  很快,周然传来了回复:“我简直超常发挥,我决定去北都,你去不去,咱俩要不报一所学校吧,这样也要有个照应。”

  北都,距离竹城很远很远。

  虽然以乔以安的成绩上北都大学一定不会有问题,但他以前却认真考虑过是否要真的去北都上大学这样一个问题,因为他担心去了北都,可能就会和沈思朗分开。

  而现在,他也许是因为赌气,也许是因为彻底失望,他在这一刻是真的很想逃离这个伤心地。

  于是他无力回复了周然:“好。去北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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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喜欢那句话,所以把它放文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