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情感>吻一缕烟>第87章 谭知静爱余初

  有一次他们去谭知静姐姐家去吃饭,谭知静的姐姐拉着余初说悄悄话,说希望他不要怪知静当初没有追出去。她把错都揽到自己头上,说是因为自己当时拼命拦着,因为那时候看余初年纪小,觉得他们不合适,父亲又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中,怕知静太冲动,惹父亲生气。

  余初笑着说他谁都不怪,他那会儿也有责任,他们那会儿确实不合适,现在才是最好的时候。

  他喜欢谭知静的姐姐,因为姐姐真心对谭知静好。那时候他在门外听着,听见谭知静的姐姐说:“知静,你要是这么难受,就把人追回来吧。”

  谭知静想做什么,谁能拦得住?他不想做什么,谁又能强迫他呢?是他自己选择的,他自己选择让自己的心爱之物丢失了六年,他自己选择受苦。

  姐姐还告诉余初,“以前厂子里着了一场火,是厂里一个年轻工人放的火。刚到能打工的年纪,没比我和知静大几岁,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去车间,厂里考虑到他家境不好,容忍了他一段时间,但是他一直没长进,就把他辞退了。他是出于报复才放的火,之后没两年,我们的母亲就病逝了。后来知静在厂里听说,放火那小子一直在心里嫉恨他,经常说,凭什么厂长家的儿子就能过那么好,整天抱着只足球在厂里踢球,他就得天天下车间,又脏又累。后来知静就不玩儿球了,从学校足球队里退出来,家里的足球也不知道放哪去了,再也没有见他拿出来过。后来我想,是不是知静把我们母亲生病的事也怪到自己头上了,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老是在厂里踢球,没有招人嫉妒,就不会有那场火,母亲也不会生病。”

  “余初,知静是一个恐惧快乐的人,他觉得快乐对于他而言是罪恶。”

  余初说:“我知道的,姐姐,我都知道。”无论是谭知静对于快乐的恐惧,还是那场火,他早就知道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谭知静的人,甚至强于谭知静本人。

  他们买上足球,余初让谭知静带他去他以前最经常练习踢球的地方。

  余初以为他们要回厂里,但谭知静带他来到老房子的楼下。

  他们到了那里,余初环顾四周,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在这里吗?为什么不找片宽敞的空地?”

  谭知静双手抱着足球掂了掂,他也环顾着,指着近处的一排高层对余初说:“我小时候那边还没有楼,这里就是一大片空地。”

  他们不约而同地面朝向那排和他们无关的楼,而回避身后那幢五层高的老楼。

  谭知静松开手,足球跌下去,他用脚背接住,然后把球踩到脚底下,问余初:“想看我小时候怎么练球,是吗?”他今天穿得和平时一样,皮靴,牛仔裤,上衣是余初最喜欢看他穿的长款羊绒大衣。

  这一身不适合踢足球,但是他穿着皮靴的脚踩在足球上,大衣敞着怀,下摆自然地垂在大腿的高度,只是这一个形象就已经让余初无比痴迷了。

  余初忍不住地笑了,说:“想看。”

  谭知静也笑了,“给你看我那会儿练的一个绝技。”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然后用脚背接住,往上一颠,换到另一只脚背上,再一颠,这次颠得更高些,用膝盖停住球,停住一拍,再顺畅地移回到脚背上。

  他做成功这套动作,抬头看向余初,脸上的神态看起来非常年轻,还有些骄傲——并非洋洋得意的那种骄傲,而是一种天然的自然流露出来的志得意满,说是天生的桀骜不驯也无妨。

  这一神情和余初熟悉的每一个谭知静都不一样,但有类似的时候。

  曾经有很多次,他看见谭知静脚步轻快地上楼,一步能跨两阶、甚至三阶,如果是下楼,那就更快了,几乎是一步就跃了下去。那时他跟在谭知静身后,或者面朝向谭知静,朝他迎过去,看着他的背影,或者他的脸,那时余初就知道,在他没有见过的时刻,谭知静一定还有比此刻看上去更潇洒更自由的形象。

  现在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形象了。那是谭知静与生俱来的,没有被规定的命运与现存的规则所抹杀的,如果他第一次见谭知静时就能看到,则很有可能不会爱上的一个形象。现在那个形象又要回来了,他爱上谭知静以后,就在等那个形象回来。

  谭知静这样左右脚颠了会儿球,找回些多年以前的脚感,给余初表演他真正拿手的、别人都做不来的动作:用脚跟把球勾到身后,跃起来,双脚在身后倒换,用另一只脚把球勾回到身前。

  他不厌其烦地尝试,用这只没有用过的足球,用这双从来没有用来踢过球的皮靴,一遍一遍地练习,最终在余初面前表演成功。

  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用手接住,问余初:“想上楼看看吗?租户搬走了,我带了钥匙。”

  余初攀住他的肩膀,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让他带着自己回去。

  这里也变得陌生了,整个变了样。这里被余初不认识的人住了很多年,家具被换掉了,房间的气味也换掉了。气味发生了变化,整个就都变了。

  余初不肯再往里走了,不想让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破坏自己的记忆。

  他只想问谭知静一个问题,他最后一次站在那个记忆中的房子里,最想问出口的那个问题,这会儿他终于敢问出来:“你那时候看着我那么难过,你心疼吗?”

  谭知静轻轻地皱了下眉,眉间挤出几道不起眼的皱纹。他已经把吞咽痛苦的动作练习得这么熟练。

  “心疼。”谭知静说,冲破他根深蒂固的沉默,这两个字吐出来。

  余初走到他身后,又把身体贴到他的背上,一只手绕到他胸前,伸进他的大衣里,手掌隔着贴身的衣物紧贴住他的心口,问他:“有多疼?”

  谭知静说:“有三件事改变我的人生,第一件是我母亲去世,第二件是厂子那次着火,第三次是我没能送你去大学。”

  “前两件事都不是你的错,知静哥哥,那两件事不是你能左右的。第三件事是你的错,你那时候只要肯说一句话,不是,你只要喊一声我的名字,第三件事就不会发生。”

  “你说得对。”

  余初的手掌感觉到谭知静的心跳在加快,他又让他的知静哥哥痛苦了。他闭上眼睛,回到六年前的那个场景。那只手往上走,摸到谭知静的嘴唇,用手指拨开那两片缄默的唇,手指伸进去,撬开谭知静的牙齿,捏谭知静的舌头。

  “知静哥哥,我没有洗手。”他又忍不住去挑战他。

  谭知静的舌头在他的指尖,张着嘴,唾液开始积蓄。余初的手指掠过谭知静的齿列,摸到他舌根下蓄了一洼的口水。他把手从谭知静嘴里拿出来,用手推着谭知静的下巴让他闭上嘴,手掌蒙住谭知静的嘴唇,轻轻吻谭知静的耳朵,“知静哥哥,咽下去。”

  谭知静咽了下去。

  余初的手继续往上摸,摸到谭知静的眼睛,沾湿他的睫毛,代替他曾经流不出来的泪水。

  他们在窗前做,余初在没有窗帘的窗户前脱掉谭知静的最后一件衣服,露出这具令他痴迷的身体。真希望全世界都能看见他们,是他让谭知静如此快乐,只有他能做到。

  以前他一直想弄明白疼痛、爱、痛苦、幸福,这几样事物之间的关系。后来他明白了,这几样东西是纠缠着长在他身体里的,别人可以不带它们地生存下去,而他不能。这些东西长在他的血肉里,他依附它们而生,每一个都不可或缺,而它们在他的身体里,彼此不可分离。

  谭知静要靠勒到他窒息,而他不躲,来证明,靠掐他、咬他,而他更紧地抱回去,来证明。然而这些和他的所求相比,算不了什么。他需要用真正的痛苦来证明,他不仅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快乐,还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痛苦,否则他又会心生疑虑。只有如此刻这样,他才能真正的满足。他早就说他是贪婪的。他早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谭知静的那个人。

  有一天在余初家里,余初接到一个电话临时出去了,谭知静待在他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余初的妈妈进来,准备把冬天的被子收起来,换成薄棉被。

  她请谭知静帮忙,把余初的床板掀起来。余初的床是张老式的大床大床,没有床垫,而是铺的褥子,床板可以打开,里面有大片的空间,可以用来存放平时不需要的物品。

  谭知静把余初的被褥折起来,把床板掀起来,帮余初的妈妈把薄棉被抱出来,再把厚被子放进去,然后把一切恢复原样。

  等余初的妈妈出去了,谭知静又按照刚才的步骤把床板重新打开,弯着腰盯着被子旁边的那些物品看得出了神。

  很像是影视剧里警察收集来的证据,一只只密封的透明塑料袋里装着一件件古怪的物品,每个塑料袋上还贴了标签,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烟蒂、擦手纸巾、讲题的笔、演算纸……

  一件中学校服上衣,看起来既像他的,又像余初的,他分不清,但应该是他的……他想起他们一起低着头,对着余初短袖外的胳膊上不该有的痕迹发起愣,又一起翻箱倒柜,找到这唯一一件与余初那时的年龄相称的长袖外套。那时余初穿上他的衣服,一定会在镜子前照了又照,那时他的个头刚到自己嘴唇,自己高中时的校服对那时的他来说也是会有一些大的。如果是现在的余初,穿这件衣服会正合适。

  那时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挡住胳膊上的痕迹,自己开车送他回家,他害怕吗?颤抖了吗?他坐在自己车里,一定会同往常的每一次一样,抱着自己表达不舍之情。那天的不舍会比别的时候更强烈吗?他缠上来的手臂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紧,他那天的吻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热,或者更凉,自己不停地催促,他眼里的泪雾是否比别的时候更委屈、更恐惧?谭知静都不记得了。

  一本书,没印象了,翻开来,扉页竟然有他自己写的字,“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他想起余初生日聚会那天,他险些就留下来了,但实际是走了。可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他预见到那扇门背后的危险,可还是捏住余初递给他的钥匙,将门推开。

  他推开了门,余初就不允许他再关上。那时他料到这一点了吗?也许有预感,所以一直踌躇不决,但也许那预感并不真切,所以他没有追出去,妄想余初能忘记这场短暂的恋爱,过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长款的羊绒大衣……没有印象,但确实是他会选择的款式,没有装在塑料袋里,而是用一个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防尘袋保存着,衣服依然平整。某年某月某日,小区内垃圾桶。谭知静对这个地点十分介意,把大衣从防尘袋里取出来,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经洗干净了,同时对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感到些许无奈。他竟然做出过把外套扔进垃圾桶的举动。那时果然更年轻一些。

  余初比自己多记住了多少?

  谭知静忽然产生一种感性的设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没什么损失,他在余初的记忆里比他本人更鲜活。

  旁边有几只笔记本,谭知静打开一本,是余初的日记。他把这些日记本挨个拿出来,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话:“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他在余初的日记里没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恨“他”,爱“他”,想“他”。他是余初在日记里提到最多的那个人,从未间断过。

  在重又见到余初后,谭知静有过一些大胆假设。这些日记里记录的真实事件比他的假设更让人吃惊。谭知静读着余初的日记,同时在脑海里修改对过往的记忆。曾经那些穷极无聊的日子,因为背后多了一双生动的眼睛,也都变得值得起来。

  谭知静略微翻看了几页,就将日记本合上了。一切恢复原样。余初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已经出去很久了,随时都会回来。

  他不希望让自己知道这些,或者说暂时还没准备好。余初已经习惯了伪装成一个“正常人”,乍让他改变,他会恐慌。

  况且余初在最新的那几篇日记里提到,希望“他”永远心怀内疚地爱“我”,带着偿还的心思,只要“我”一直表现出“他”还没还完,“他”就永远都觉得欠“我”的,就能一直爱着“我”。

  谭知静走出余初的房间,对余初的妈妈说,希望她不要告诉余初是自己帮忙把床板折起来的,因为床下有余初存放的一些东西,他不希望被自己看到。

  余初的妈妈点点头。她不管他们的事,从来都是要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谭知静给余初打电话,问他怎么去了那么久。余初说他顺便去旁边的超市买了袋蜜果子,突然想吃了,已经结完账了,正要往家走。

  谭知静说:“你在超市门口等我,我去接你。”

  余初笑出来,“你拿什么接?这么近!”

  谭知静也笑了,“用脚接。”

  他换好鞋子,穿上外套,从出门的第一步开始默数,一步、两步……他走下楼,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区,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余初站在超市门口顾盼,看到他后视线便固定下来,朝着自己笑。

  一千两百八十一步,一千两百八十二步……

  余初在日记里说,“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动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余初拉起他的手,高兴地问他:“今天怎么这么浪漫?”

  谭知静笑着回:“突然特别想你。”

  他和余初都是极其擅长忍耐的人。珍贵的并非忍耐本身,而是忍耐过后,他们能得到的那些。

  余初满足地笑起来,问他:“谁想我?”

  谭知静回:“你的知静哥哥。”

  现在余初不再像六年前那样了,总像是被追赶似的一声声急迫地喊着“知静哥哥”。这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爱谭知静不像从前那么深了,而是他不再感觉自己随时可能被时间驱逐。他如今有无尽的时间。

  无论他喊的次数多,还是少,那声称呼都代表相同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爱意。

  余初每次喊“知静哥哥”,都是在说:“我爱你”。

  谭知静说“你的知静哥哥”,是在回应:“谭知静爱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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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