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耽美小说>帝国英杰传>第141章 苏伊斯大神殿(上)

  沉重的銮舆摇摆着缓缓停下。旗手高擎狮旗, 蓝旗扑向主人的座驾,旗帜上雪线绣成的战狮舒展身体, 朝天际线上耸立的月丘亮出利爪。斜阳接近地平线的时候,绯娜又要了一桶冰镇酸葡萄酒,眼下酒桶外面挂着的水珠还有些凉。月丘的月白岩壁沐浴在残阳中,变得蜡黄干枯。月丘顶上,依山而建的苏伊斯大神殿仿佛染病,瘫倒在岩床上。

  山脚下看不出来,但绯娜很清楚,神殿广场上,泪墙前一定挤满匍匐晃动的人头, 而朝觐的高峰尚未到来。伴随圆月初升, 从北岭,蒙塔, 铁沙群岛, 乃至黄金群岛远道而来的信徒们首尾相接,匍匐在神殿广场的粗白石砖上, 额头触地,凝神屏息, 以他们贫瘠的心中能想到的最虔诚和最卑微的姿势, 倾听大神官用那套据说只有神才能明白的语言吟诵经文。而那些运气差没能赶上满月祈福的,会在月丘两里外扎上帐篷住下来, 在接下来每一天的黄昏,月亮将升之前,沐浴更衣,爬上月丘,跪倒在泪墙前, 恭候神官诵经。如此折腾一个月,直到下次月圆,求得苏伊斯圆满的祝福之后,方可放心离去。

  眼下,公主的銮驾虽然就停在望月道正中,可与别处不同,低眉顺目的朝觐者们又聋又瞎,六轮金柱的銮舆,十二匹绝无仅有的纯白骏马,一百二十位披挂银甲的狮卫,在他们跟前如同空气。丈夫背负毕生积蓄换来的贡品,妻子拉紧孩子,所有人都忘记如何交谈,全都盯着脚下的石板路或是手里的十二月相转轮,一门心思赶往月丘。

  真是感人,就连我这个公主,在他们眼里——不,在苏伊斯脚下——都不值一提。绯娜暗自苦笑。追究起来,我还是威尔的子孙,若是两位神祇打上一架,究竟孰强孰弱?仔细想想,这两位神明从未正面交锋……他们究竟为什么要争斗?要不是那群秃驴居心叵测,我又怎会生出这些古怪的念头?错的是他们,可不是苏伊斯。

  绯娜长吁一口气,转向坐在身旁的奥维利亚人。

  “第一次来?”

  “嗯……”奥维利亚人的紫眼睛在月丘与帝国的殿下之间游移不定,似乎凝视一方就是对另一方的怠慢似的。绯娜有些不耐烦。

  “你有多虔诚?月升之时一定祷告?”

  “我没有。”

  你当然没有。你要是有,好些人的眼睛和舌头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对你们姐弟来说,这是绝妙的倚仗。”

  伊莎贝拉的注意力彻底被古怪的结论吸引住。绯娜微挑唇角,欣赏小雨燕的不知所措。“月丘不能纵马,接下来得换步辇,一路坐到泪墙前面落轿。”

  “您说过,大神官会亲自前往泪墙迎接我们?”

  “哼,他最好别来。”

  伊莎贝拉错愕。绯娜拍响手掌,八名女仆抬来两顶软轿,轿上坐垫早已铺好,侍奉的宫人将长柄扇扛在肩头,只等公主们落座。绯娜率先跳下马车。她跃过放下的木梯,径直落在轿子旁边,一步跨将上去,斜靠在软座里。“麻利点儿,快去快回。”她抚摸剑首狮头凹陷的眼窝,皮靴叩响步辇铺了羊毛毯子的踏脚板。前往苏伊斯大神殿拜见大神官,她本不该穿靴佩剑的,更不能饮酒,但她不在乎。呿,我会怕他?让他闻见酒气才好哩。

  步辇缓缓升起,绣有皇家徽章的长柄扇立起来,马匹与骑手被抛在身后,开路的银狮盔甲叮叮当当,成了望月道上唯一的旋律。上一次朝觐,是什么时候的事了?绯娜倚在缝了丝绸软垫的木椅里,望向月丘。

  望月道尽头,十二折白石长梯曲折延伸,将望月道的缓坡与月丘相连。每段石梯都是一模一样的二十四级。凿梯的白石采至百里外的青峰峡谷,百年前锋利粗糙的石面早已被信徒的双脚磨得圆润发亮。每踏上一级台阶,便向苏伊斯祈祷一次,登完全部十二段长梯之后,伟大的月神将在来年的十二个月里帮助你实现愿望——倘若她有意包庇她的说谎精神官的话。

  绯娜握紧剑首,不愿回想那些她攀登长梯,向神明许下的心愿。绯娜所求之事,你一件也没能实现过,没用的家伙!她别开脸,将视线从长梯尽头,大神殿磅礴的阴影上挪开,望向步辇左侧的奥维利亚人。她双眼紧闭,面色平和,既不喜悦,也不胆怯,正是位虔诚的处子。

  绯娜冷笑,打断她的祷告。“想要祈祷,你得亲自攀登天梯,坐在轿子上的人,月神可不理会。”

  伊莎贝拉闻声睁开眼。她向后望去,颠簸中,步辇攀上第一处平台,将首段二十四级天梯抛在身后。

  “怎么样,下去重新走过?”绯娜揶揄。就算你这么打算,我也不会让你落轿。按照这位奥维利亚小姐的脾性,她本该支支吾吾,犹豫再三扭捏着表达自己的意愿,谁知她只默默转回身,像个帝国女人一样抚平白绸长裙,靠向座椅靠背。

  “与苏伊斯相较,我更亲近双子神,殿下。”

  绯娜哈哈大笑。狮卫正前方的步道上,驮着白布包裹的秃顶老人回过身来,瞪起灰眼珠,检视是谁如此无礼,居然在天梯上高声喧哗。绯娜因此更为开怀。战神的子孙哪会在意区区凡人,她叠起腿,大声赞美奥维利亚人。

  “说得好!你今天的扮相也很妥帖。凉鞋是我送给你的那双,对吧?”绯娜抚摸下巴。当初在南港相迎,这女人浑身挂满未经雕琢的粗糙宝石,土得泥人见了也要落泪。眼下不过数月,再把她丢到宴会堆里,无论衣着仪态,都没法子一眼找出来了。真不知是她那个克莉斯爵士的功劳,还是拉里萨的本事。说到底,如果不是因为你,不是你将她从阴霾之地召唤而来,她哪会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是春天来的吧?”

  “奥维利亚的早春,洛德赛的初夏,殿下。”

  “来了这么久,还没去过莫娜尔澡堂,实在可惜。”绯娜调整坐姿,倾向伊莎贝拉,做出要跟她耳语的姿态。然而两顶轿子始终无法贴在一起,她声音不小,只怕十二级石阶上面都能听见。“你该去的。试试全年温热的地板,除了沐浴,澡堂也是交流感情的好去处。有些戏只能在澡堂里看到,改天我挑几出好的,”她打量伊莎贝拉,观赏她脸上的好奇与忐忑,笑意渐浓,“有些东西,你应该给你们守望城也搞上一套。泽曼学士古板守旧,带给奥维利亚的改变终究有限。”

  “泽曼学士?”伊莎贝拉转过头来,用她那对蒙着雾气的紫眼睛询问绯娜。她无法掩饰惊讶,在她的小脑瓜中,日理万机的帝国公主会记得泽曼这类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一定跟月亮变红一样神奇。

  转瞬之后,沮丧挤走惊讶,占据她的面庞。“泽曼学士身为秘法师,已经为奥维利亚做了很多。反倒是我……”她低下头,玩弄起垂下的编织腰带,重新变回手足无措的奥维利亚少女。“与您不同,我们奥维利亚的女性,能做的十分有限。”

  “哈,”绯娜扭脸望向月丘所在的高处,不屑一顾,“那还不简单?”

  奥维利亚人欲言又止,看上去有许多话要问。绯娜故意不接话。你越是好奇,那未知的办法对你的诱惑越是强大。就像那些所谓的神语,正是因为无法理解,世人才会笃信至此。

  被迫上山的不快被得意所取代,绯娜是朝觐队伍唯一的统帅,只要她不发言,整支队伍便被沉寂统治。银狮们的盔甲叮当作响,攀登靠下的六段天梯时,拥挤在石阶上的信徒还能勉强避让,从第七段天梯开始,行人明显密集起来。凯不得不赶到队伍最前方,用钢指拨开人流。信众被狮卫挤开,亚麻衣紧贴钢甲。一位胖妇人浆洗过的白绸挎包被卫士肩甲上的狮头雕饰挂住,拥挤的人群,将她推向天梯边缘。她的挎包刺啦钩破,一只银水壶从中滚了出来,顺着石阶一路蹦跶。绯娜瞥向那支叮当作响的器皿,它滚到步辇正前方,胖肚子上的浑圆月相朝上,周围镶嵌的黄水晶光芒闪烁,夕阳让它看上去像模像样,起码颜色方面比东方正要攀升起来的来得正统。

  “不是满月,还这么多人。”绯娜喃喃自语。她举目望去,上面的天梯上摩肩接踵,各色脑袋像是雨后新长出来的白蘑菇,不论老幼贫贱,全部挤在一起。不用说,肯定是红月的缘故。

  “奇异的天相让人害怕。恐惧正如颠簸的命运,从不挑肥拣瘦。”

  “唷,几天不见,你就成了哲人?”绯娜挑起眉毛,伊莎贝拉立刻别过脸,躲避她的视线。即便在夕阳下,也能清楚分辨出她脸颊上的红晕。“我,我听大学士说的。”

  拉里萨吗……比起住在石屋子里的秃驴,学士们的话总是有几分道理。绯娜望向大神殿。夕阳的余晖业已沉沉,月丘黄中泛红,渐近的苏伊斯大神殿一改远观的慵懒,化为一大片雄浑的阴影,牢牢盘踞在月丘峰顶上。祈祷的低吟仿佛蚊鸣,仔细去听,又被风吹散。失手丢失祭品的胖妇人被狮卫的铁臂拦住,她双手扒住卫兵钢甲闪亮的臂膀,快要哭出来。妇人背后两个身形干瘪,小麦肤色的人大概是她的仆从,他们亮出手掌,不知是要护住随时可能被狮卫推倒的主人,还是准备舍命冲入狮群,夺回主人掉落的珍宝。

  外地贵族。绯娜瞥了她蹩脚的发式一眼,眨眼间得出结论。她下令落轿,银狮推动人潮的钢铁之躯仿如她的手脚,立时顿住。狮旗高扬,二百八十八级天梯上的人流因她一人而凝固。拥挤在石梯上的,徘徊于步道下的,所有的脑袋都转向皇家卫队中心。绯娜在众人的注视中迈下步辇,那只摔落的银壶就在两步开外。她弯腰将它拾起来,朝那胖妇人走去。妇人变换的神色表明她早就认出了风中招摇的皇家狮旗。窥见统领前来,列成五人横队,纵深十行的狮卫先锋如水般分开。狮卫们握起钢指,拳头同时叩响胸甲,金属的碰撞尤其突兀,沿着天梯猛蹿。妇人膝盖软倒,跪在石阶上,她的仆人见主人如此,立刻埋头效仿。拥堵在天梯上的民众受她主仆感染,风吹麦浪似的跪倒一片。

  绯娜手按剑柄,缓步而行,待她在妇人面前站定,目之所及,天梯上下的民众已尽数俯首,一眼望过去,只能瞧见他们拱起的脊背紧贴在一起,分不出老幼贵贱。

  狮子面前,绵羊的行径总是相似。

  “你我都沐浴月光而生,苏伊斯脚下,不必多礼。”绯娜说着违心的话,将妇人搀起来。妇人抬起脸来,眼泪已然抑制不住,顺着法令纹淌下。离近了看,她外地贵族的证据更加显眼,虽然发绳上的蝴蝶配饰闪闪发光,面颊还算饱满,但细纹颇多,哭起来鱼尾纹挤作一团,一看就是常在户外劳作的模样。如此一来,她的蝴蝶很可能是镀银的,银壶的分量倒是不轻,黄水晶看上去光洁透明,为了朝觐,这家人可能已倾其所有。绯娜不由得心生惋惜,就算是外地的土财主,势力自然是越大越好,才不枉帝国公主这一番亲民的努力。

  “大家都起来罢。”绯娜拔高声音。人潮因她俯倒,也为她松动。人群间亚麻与丝绸布料相互摩擦,伏下的脊背重新扬起来,皮靴,凉鞋,草鞋同时磨响白石长梯。不知是谁挤在人群中间,高呼 “帝国万岁!威尔普斯万岁!公主殿下万岁!”刚刚竖起脑袋,头脑昏沉的绵羊下意识跟着咩咩叫,呼叫者自以为领导群羊,咧开大嘴得意地笑,尽管隔了十几步远,绯娜还是一眼瞅见他新装的闪亮白牙。

  怎么到处都有这个葛利。想起他硬塞进蓝宫的金灿灿的玩具船,绯娜就一阵胃疼。她按下不快,假意询问胖妇人:“你从哪儿来?家里有封地吗?第一次朝觐?”妇人抹着眼泪回答:“回殿下,我们从羊角山谷过来——是个小地方,您不知道吧?祖父传下来的土地也在那里。今年开春,我丈夫就一直心神不宁,地里的活儿刚安排完,就拖着我上了路。没到洛德赛,月亮就红了。我丈夫大病一场,现在还躺在旅店没办法过来……”

  妇人絮絮叨叨,绯娜亲切回应,其实后面的一个字也没再听。那又有什么所谓?瞧瞧她呀,眼含热泪,弯腰颔首,些许的施舍就让她语无伦次了。绯娜轻抖手腕,她的蓝缎星纹披风徐徐展开,狮旗在她身后招展,她的佩剑,家徽,宽边皮带上的青金石纹饰无一不在闪闪发光。再看看为她让开步道的信徒。布衣草履,要不就是葛利那类货色,装扮粗俗,挺着肚腩,将他们油腻的丑脸转向战神的子孙。

  我是神的血脉,我有一张神一样的脸,一具神子的身躯,夭亡的荣光在我的体内流淌,终有一天将重现世间。石头雕成的神帮不了你们的,神之子却可以。绯娜沿着天梯攀爬,信众面含恭敬,为她让开道路。狮卫尾行,旗手高擎旗帜,无暇的雄狮迎着山丘凛冽的风,昂首前行。